一、项目基本信息
| 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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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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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 1 次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日历日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高空作业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实施,若遇大雨或48小时内间歇性小雨无法高处作业、施药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由成交供应商及时提交《服务期延期申请表》,经采购人审签同意后工期可顺延。
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合川校区、华岩校区、石桥铺校区三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1.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实施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验收资料(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验收申请表(一式四份)、其他验收过程支撑材料等)申请验收。采购人使用部门确认验收申请材料齐全后,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3人以上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小组所有人均签字同意验收合格后才算作本项目验收合格。2.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2.1所有树木排危、截桩、修枝、移栽和清除工作,截桩高度、切口处理、作业规范均符合本项目任务要求,未残留安全隐患;移栽树木符合种植规范,成活率不低于95%。
2.2病虫害防治施工作业符合规范要求,病害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药剂污染土壤、误伤人员的情况。
2.3石桥铺、合川校区裸土地被补栽:补栽区域整地质量符合要求,麦冬栽植密度达标,苗木长势良好,无大面积死亡缺株情况,所有裸露土地全部覆盖,无扬尘隐患,有效抑制杂草滋生。
2.4华岩校区后山及本次作业产生的所有绿化垃圾全部清运出校园,消除安全隐患。
2.5作业过程中不得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施工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未对校园现有设施造成损坏,未影响采购人正常教学及办公秩序。
2.6全部工作内容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一)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成交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需备注为“Z2026136履约保证金”;
户 名: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
账 号:111605395151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本项目全部验收通过后,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按程序办理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服务成果;
(2)成交供应商拒绝按合同要求服务;
(3)成交供应商违反廉政规定;
(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法转包分包;
(5)成交供应商存在其他违约情形,如未按询价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中的规定履行义务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付款方式:
服务费分两阶段支付:
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8个日历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用于组织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购买大型设备和人员保险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安全、稳定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发票、验收方式第1项验收资料,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0%到成交供应商合同指定账户。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验收要求提供相应验收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成交人未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按500元/天的标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扣完为止,因逾期履约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2.作业过程中,成交人须按照高空作业相关安全操作规范和规程及要求开展作业,服从采购人安全监管,作业过程中不得野蛮作业,若违反要求或采购人代表现场判断有作业安全风险,采购人有权停工或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合同履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要求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采购人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标准为合同总价的10%,若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赔偿。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章及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安装调试施工安全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问题。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合规及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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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22670/CVDMGKEBni4p5U9XE15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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