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云阳县2026年面食食品安全专项抽检项目 |
| 采购人 |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60,000.00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云阳县 |
| 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区划 | 重庆市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是 |
| 中介服务事项 | 食品抽样检验 |
| 所需服务类型 | 检验检测服务 |
| 服务内容 | 为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2026年面食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服务不少于80批次,抽检品类覆盖辖区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面食及面食主要原料(小麦粉),具体抽检品类、批次、项目、区域严格按照采购人的《2026年面食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详情表》和合同所列项目实施地执行。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其他要求说明 | 1. 为本项目配置的技术人员应当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食品标准和检验方法的原理,掌握检验操作技能、标准操作规程、质量控制要求、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知识、计量和数据处理知识等,并应当经过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和有关专业技术的培训和考核。抽检人员与检测人员必须分离,抽检人员、抽样信息录入人员、报告书录入人员等必须为供应商职工。 2. 成交人负责抽样单的填写、抽样、封签样品、运输等,并及时将抽样信息、检验报告书电子版反馈采购人,将纸质件邮寄采购人。抽样时应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法及数量抽取、保存和运输等,自备抽样工具和车辆,并不得向被抽检单位收取检验费、样品费或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在承检期间向抽样单位宣传或推销自身业务。 3. 此次采购所有工作如抽取样品、样品信息、样品检验、报告书等均不得分包,应由成交人独立完成。 4. 成交人必须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并向采购人出具真实有效、实事求是、符合相关标准、公正客观的《检测报告》、准确无误的《数据汇总表》(含电子版)等相关资料。 5. 成交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令)、《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6年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市监食检发〔2023〕76号)等有关工作要求开展检验,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6. 成交人接受采购人对检测原始数据记录进行抽查。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按照合同双方约定执行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2个月内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
| 服务金额 | ¥56,000.00元至¥60,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如出现异常低价,投标人需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9-14 09:00:00 |
| 选取时间 | 2026-09-14 09: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云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16620/W5TshKABMqitpwL54oul.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