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华润水泥(永定)有****公司 点击查看废石资源再利用项目 |
**永定区龙潭镇虞溪村 |
华润水泥(永定)有****公司 点击查看 |
福****公司 点击查看 |
项目(代码:****-******-**-**-******)位于**永定区龙潭镇虞溪村。原水泥、替代原料、替代燃料项目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并环保竣工验收或自主验收;现利用原项目废石库、煤堆棚扩建本项目。项目利用石灰石废渣,经下料、筛分工艺,将废渣筛分出不同规模的碎石、石粉等,年产**万吨建筑材料,部分自用,部分外售。 |
1.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下料、转载粉尘经原废石料库顶布袋除尘处理,筛分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废气通过不低于**m排气筒排放;产品堆场设置于封闭车间,并采取喷雾等抑尘措施,产品车辆运输过程必须苫盖,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外排。 2.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年6月4日-****年6月**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龙****局 点击查看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jd****@****.com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龙****中心 点击查看L幢供销大厦**楼****局 点击查看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附件下载: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微信小程序(查询信息)
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10389/LQW1i54Bni4p5U9XR2gR.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