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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6-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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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时间: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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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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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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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时间: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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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
发布时间: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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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具体流程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知识-采购培训-“大连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供应商”-“制作标书”及“公开招标”等,请供应商自行认真查询学习。(八)开标方式:线上不见面方式开标。
发布时间: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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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
发布时间: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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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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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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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具体流程详见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供应商-“新点标证通移动CA使用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操作指南,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www.dlygcg.com/zlxz/008003/policy_regulation.html。
发布时间: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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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具体流程详见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资料下载-供应商-“新点标证通移动CA使用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等,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大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操作指南,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www.dlygcg.com/zlxz/008003/policy_regulation.html。
发布时间: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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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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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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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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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时间: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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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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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平台进入“我参与的项目”页面,在项目列表中“中标详情”处下载中标(未中标)通知书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发布时间: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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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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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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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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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时间: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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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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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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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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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
发布时间: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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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时间: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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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
发布时间: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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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
发布时间: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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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
发布时间: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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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及时办理CA锁,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发布时间:2026-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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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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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发布时间: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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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发布时间: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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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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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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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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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
发布时间: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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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
发布时间:202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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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发布时间:202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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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
发布时间:202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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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
发布时间: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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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时间: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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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发布时间: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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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采购文件,及时办理CA锁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2、线上电子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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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发布时间: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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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
发布时间: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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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
发布时间: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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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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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发布时间:2026-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