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通过公开方式选定1家供应商,****中心殡仪服务外运审批及配套系统建设项目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心殡仪服务外运审批及配套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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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项 |
工作子项 |
工作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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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殡仪服务 |
司机外出接运(司机端) |
信息修改 |
司机携带手持终端抵达遗体接运现场后,发现系统预存的接运信息存在缺失或错误。通过手持终端支持的信息编辑识别能力,拍照识别身份证,实现接运信息的现场修正。在回车登记前,允许司机修改接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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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接运时,增加单间防腐预订功能,根据家属要求可以现场预订单间防腐,并同步回PC端的【遗体接运】、【遗体防腐登记】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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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环标签打印 |
集成蓝牙标签便携打印机,现场打印标签绑定手环;与家属核对信息无误后,通过衔接标签打印机和预测好的模板,提供手环标签的生成、预览、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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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业务收费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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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结算自动带出单间防腐收费项目,单间防腐自动核算,单天减免100元,最长可减免3天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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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减免业务类型控制整个殡仪服务订单是否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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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普通告别厅预约 |
根据排班调整现有功能,礼堂预订时用户仅可选择已排定的固定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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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告别厅预约 |
根据排班调整现有功能,礼堂预订时,以时间段场次为基准,若该时段已排场次满额则不允许再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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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遗体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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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遗体外运审批流程,包括各环节审批、配套审批模板自动引用外运登记信息及审批过程,生成审批表。收费结算发起外运-审批板块-审批完成业务流转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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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礼堂排班 |
普通告别厅/民俗告别厅排班 |
为管理员提供普通/民俗告别厅排班功能。支持按礼堂自定义日期周期批量设置场次时段,生成指定周期内的每日场次安排。考虑以日历视图展示所有场次,并可调整场次状态。提供排班设置、排班调整、场次状态调整、排班可神化展示等功能。礼堂预订时用户仅可选择已排定的固定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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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告别厅排班 |
基于简易告别厅的特殊性,采用时间段容量管控模式,管理员可在自定义周期内设定各时间段可容纳的场次数量,系统根据该配置生成每个时间段的场次容量,以日历视图进行可视化展示与状态管理。提供排班设置、排班调整、场次状态调整、排班可视化展示等功能。礼堂预订时,以时间段场次为基准,若该时段已排场次满额则不允许再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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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灵堂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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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约环节,系统于预约成功后自动向承办人发送提醒短信。短信内容包含守灵堂地点、预约时间段等信息,并附有唯一电子凭证链接。承办人点击链接即可即时生成加密二维码,该二维码将作为入园及后续环节的数字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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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务核查环节,保安可通过配备的手持智能终端进行现场核验。当家属出示二维码时,保安扫码即可实时调取并核对本次守灵业务的相关信息,包括守灵堂、使用时段、承办人信息等。核验无误后,工作人员可在终端上完成入场确认并记录入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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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骨灰管理 |
骨灰祭拜服务 |
支持群众现场扫描二维码登记祭拜信息,需绑定先人信息,通过后再进行祭拜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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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祭拜人员出示电子凭证二维码,PC连接扫码器扫描二维码或通过手持终端扫码,系统实时验证有效性,验证通过后,记录放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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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有的祭扫预约查询进行改造,增加祭拜记录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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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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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号规则调整为筛选8个格位;2.支持家属平板选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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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对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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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设计 |
包括系统原型设计、UI设计、系统数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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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测试 |
基于系统开发功能进行功能、性能、安全测试 |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系统全部功能开发并上线服务。
(二)服务地点:采购方或采购方指定的用户方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之内付款50%,最终验收合格后付款50%。
(四)验收方式:投标人完成项目实施并通过测试后,经采购人确认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如所有功能及性能指标达到招标要求、投标文件相关技术规范书以及合同的要求,投标人可提出进行最终验收,经采购人确认后进行终验。
(五)项目预算:人民币17,2500.00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未提供或所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以及“***网”为投标单位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每日8:3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龙岗大道(布吉段)3031****中心****楼。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755-****5134。
五、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与递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5.项目报价表(加盖公章);
6.项目整体方案(加盖公章);
7.项目安全保障措施(加盖公章);
8.培训服务(加盖公章);
9.同类业绩(加盖公章);
10.项目团队(加盖公章);
1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附件3,加盖公章);
13.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六、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或属于相关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通过异常低价审查的。
(八)所投货物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中心所有。
附件:1.评分标准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中心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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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9342/LZz6vaABMqitpwL5pVN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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