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城港市生态环境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内容: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审查各类民商事合同、重大法律事务函件或其他法律文书,妥善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参与重大决策活动,代理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完成违法案件线索移交法律审核等工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二)工作内容:
1.熟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最新修订动态,提供及时、准确的法律咨询服务;
2.对我局起草或者拟发布的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对我局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等进行专项研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专业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供单位内部决策;
4.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我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5.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7.参与重大行政项目的谈判,审查及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并提出最终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等;
8.参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方面,确保处罚决定合法合规;
9.对有争议的环境违法行为能否立案提出明确意见;
10.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执法培训;
11.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及公益诉讼;
12.办理我局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不超过3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等。
(二)至少包含2名全职律师。能及时办理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内的法律事务,除甲方要求的特殊情况外,合同、文书等审查时间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双方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律所当面咨询等双方协商的各种方式进行法律顾问工作。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相关工作业绩;
(三)项目成员律师资格证书及环保领域相关的业绩证明;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五)报价表(附件2);
(六)根据采购需求、评审标准提供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七、评审原则及方式
此次采购采取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供应商名单并填写,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排序顺位第一的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八、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9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三份及PDF****城港市生态环境局308室。密封袋上表面标注“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并在封口处应加贴封条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示密封。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中心区万鹤路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0-***5800
联系电子邮箱:fc****@****.com
监督部门及电话: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0770-***8350。
附件:
1.采购需求
2.报价表
3.评审标准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2日
文件下载:
附件2. 报价表.wps
附件3.评审标准.docx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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