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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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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浙江万得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精致聚会用品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金〔2026〕50号 |
2026年9月4日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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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浙江金氟隆化工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000套大型压力容器高端装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金环建金〔2026〕51号 |
2026年9月4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万得福批文.pdf
金氟隆批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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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9191/MD2ua6ABni4p5U9XQ-v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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