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及履行期限:毕节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比选采购(项目实施地:七星关区司法局);履行期限1年。
(二)公告发布:在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公众号、***网站上进行公告,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与,报名的供应商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比选。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响应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任意一条不符合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具有独立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提供独立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业务范围包含专业社工服务领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可自拟。
5.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完成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目录;如被列入上述名单,取消其投标资格,***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连续两年年检合格,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能力。
7.核心成员需具备2年以上专业社工项目管理经验;
8.核心成员需有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实务经验;
9.社会工作师人数不少于2人。
(四)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下午17:30止。
报名方式:对照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按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并在首页注明响应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名并加盖响应人印章)及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报送至:27****@****.com,逾期报名无效。采购人只认可首次提交的报名资料,对候补的资料不予认可。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的,采购人将在响应单位递交报名资料的邮箱中反馈不通过的原因。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下午17:30前(逾期递交的视为无效标书);选择邮寄方式投递的,须保证采购人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完成签收,逾期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递交地址:****路****号,****楼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科,韩先生收,联系电话:0857-***3961。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须同步密封提交拷贝有完整响应文件PDF文档的存储介质。
(五)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暂定2026年9月21日下午14:3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地点:****楼第一会议室
(六)成交原则:评审小组根据比选文件综合评审要求对各响应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名且能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第1名为本项目策划制作服务机构,相***网站予以公示。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派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的社工,安排专业督导提供支持服务,打造“护苗矫心”司法矫正服务品牌。
2.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未成年人调查评估。入矫初期,社工及时介入,帮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尽快适应矫正环境,明确自身角色和努力方向,为后续服务奠定良好基础。
3.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一人一档”的个性化评估报告和矫治建议,纳入矫正方案制定过程。
4.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系统性帮教服务。
5.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习惯等不良问题,建立行为改善目标清单,分阶段评估矫治效果。
6.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疏导服务,建立“心灵驿站”个案辅导室,定期开放,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一对一的心理疏导、情绪支持和危机干预服务。
7.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8.协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会融入支持服务。
9.建立完整的服务档案管理制度。
10.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服务全过程跟踪回访服务。
11.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服务。
(二)服务方式及费用
1.服务方式: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派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的社工到七星关区司法局开展工作。
2.费用标准:本项目总预算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最终成交费用以中标金额为准;付款方式、付款节点等未在本次比选公告中明确,具体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三、比选响应文件编写及组成
(一)编写要求
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必须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响应时须递交响应文件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应在文件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密封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参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响应项目(密封破损,未盖公章等情况视为不合格)。若响应人不参与现场评审的,应在响应文件封面备注“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对评审结果无异议。”字样,响应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胶装成册,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响应文件要求盖章及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及签字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比选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组成部分(格式自拟)
1.目录
2.单位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包含报名资料原件)。
3.评分材料(对照附件,收集有关资料,按先后顺序归档成册)。
四、比选程序
(一)成立评审小组。由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和毕节市司法局采购领导小组组成,具体负责评审工作。
(二)检查响应文件。评审人员在监督组监督下,确认文件密封性完好性。
(三)资格审查。经资格复审符合“一、项目基本情况—(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全部条件的单位,作为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任意一条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四)综合评分。响应单位出席评标会,评审小组现场拆封评标材料,根据报送材料对照附件进行现场综合评分,评分结果现场公布。对评审得分排名前三的列为中标候选人,并进行结果公示。
五、注意事项
(一)响应无效条款
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1.响应人资格验证不合格的。
2.响应文件未按比选文件规定密封的。
3.响应文件中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4.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及签字的。
5.响应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
6.其他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响应条件的。
(二)废标条款
1.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
3.响应机构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出现围标情况的。
六、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公众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一个月内签订协议。
未尽事宜,请致电联系。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857-***3961。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实施。
附件: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 毕节市司法局《毕节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采购比选文件》
中共毕节市委社会工作部 毕节市司法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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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8480/JJaajqABMqitpwL5Jxc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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