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编码 | 440607MAEAG1YD42609151164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涌整治提升工程项目预算编制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涌整治提升工程。 2.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刘寨涌沿线区域,具体以项目设计文件及有关批准资料为准。 3.项目建设内容:围绕刘寨涌整治提升目标开展工程建设,具体建设范围、工程内容、工程量及技术标准以经审定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预算编制服务内容 1.根据项目业主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资料及有关计价依据,完成本项目工程预算编制。 2.按照现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及三水区有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计价规范及计价依据,合理确定工程量、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费用。 3.编制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成果文件,做到工程量计算准确、项目特征描述完整、计价合理、费用组成清晰。 4.对主要材料、设备及暂估价项目进行市场询价或价格分析,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价格建议。 5.对预算成果进行复核,分析投资构成及主要造价指标,对工程造价较高或异常的项目提出书面说明及控制建议。 6.配合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对预算成果进行审查、修改和完善,按要求及时提供补充说明及调整后的成果文件。 7.如因设计调整、项目业主要求或审查意见需要修改预算,应及时完成相应调整,不另行收取服务费用。 三、成果文件要求 1.提交正式预算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主要材料价格依据及相关计算资料等。 2.成果文件应同时提供加盖中介机构相关印章的正式文件及可编辑电子文件,电子成果格式应满足项目业主后续报审、招标及项目管理需要。 3.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范及项目所在地财政、建设、水务等有关管理要求。(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57-****9934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29,000,0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备案要求说明 | |
| 其他要求说明 | 1.中介服务机构应依法依规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具备承接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设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以外的资质、业绩等限制性条件。 3.中选机构应配备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造价咨询人员,按项目需要开展工作。 |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服务期至完成约定咨询服务并交付成果文件后终结。其中,自项目业主向中选机构提供完整、有效的预算编制基础资料之日起,中选机构原则上应在30个自然日内提交完整预算初稿;项目业主提出修改意见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修改并提交成果。具体进度可根据项目资料完整程度及审查工作安排调整。 |
| 服务金额 | 20.0%下浮率 至 50.0%下浮率 |
| 金额说明 | 计价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照区财政委托工程预、结、决算审核收费标准(三财基 [2019]11号文)或《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 [2011]742号中预算编制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并按中选机构报价的下浮率计算最终服务费;最终服务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6-09-19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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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687/AgxKpKABLRKCxEZfdA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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