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11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4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验区实际,为加快推进我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确保2026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顺利实施,我局拟开展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标
渔业科技示范场所2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4个、特聘渔技员1名、主推技术及主推品种3-8项。
二、遴选范围
(一)示范场所遴选范围:区内水产养殖企业、育苗企业、水产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现有养殖生产的渔业生产主体。
(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范围:区内渔业合作社、新型渔业经营主体、养殖大户等。
(三)特聘渔技员范围:遴选有丰富的水产养殖生产实践经验的乡土专家、新型渔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渔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和水技高级职称以上退休人员等作为特聘渔技员。
(四)主推技术及主推品种范围:符合我区渔业产业现状,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提质增效、绿色生态的主推技术和高产优质品种。
三、申报条件
(一)渔业科技示范场所申报条件
1.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信用良好,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无不合格记录。
2.海上或滩涂养殖企业须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权证载明经营权期限不少于2年。
3.陆基养殖企业须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不少于2年的规范承包合同。从事苗种生产的主体还需持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4.浅海和深海养殖应具备废弃物收集设施设备。
5.对发展现代渔业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同行业或周边养殖户起到辐射带动作用,有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
6.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试验场地、检测室等,配备必要的观察、试验、检测、办公、服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和培训设备。
7.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8.规模适中。陆基工厂化养殖水体面积1500m2以上,池塘养殖面积3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50亩以上,其他水面面积10亩以上,池塘和稻田应集中连片。
9.技术能力好。建设主体技术力量强,技术水平处于区内领先。能与基层渔技推广机构、市级及以上科研院校(所)有效开展合作的为加分项。
(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要求
1.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明礼诚信,遵纪守法,群众公认,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
2.生产经营有一定规模,养殖水平较高、效益较好;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
(三)特聘渔技员要求
有丰富的水产养殖生产实践经验的乡土专家、新型渔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渔业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水产相关高级职称以上退休人员。
(四)主推技术及主推品种要求
根据我区渔业产业现状,聚焦主导(特色)产业需求,提质增效、绿色生态的主推技术和高产优质品种,以片区为单位进行主推技术及主推品种的遴选和申报。
四、建设要求
(一)示范场所
1.示范推广渔业新技术(模式)2项以上或新产品(设施装备)1项以上或新品种(系)1个以上。
2.组织现场观摩推介、经验交流、技术培训等活动3次以上或观摩培训人数达50人次以上。
3.指导带动 10户以上渔民增产增收。
4.通过县级信息员在“中国农技推广”***平台上传动态信息3条以上。
5.竖立符合规范的展示标牌 1个。
6.参加省外培训1次以上。
(二)科技示范主体
***平台开展先进技术展示示范不少于1项,组织观摩学习不少于一次,为周边渔民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原则上每个片区推荐名额不超过1个,也可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三)特聘渔技员
1.为平潭渔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2.为平潭渔业生产主体提供技术支撑。
3.与基层水技人员结对开展水技服务,增强基层水技人员专业技术技能和实操水平。
4.协助开展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相关内容。
(四)主推技术和主推品种
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我区渔业发展现状,主推技术和主推品种视遴选情况而确定公布。
五、资金补助
(一)渔业科技示范场所建设,每个最高补助6万元。
(二)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最高补助1000元。
(三)特聘渔技员,每年最高补助3万元。
六、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二)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进行考评。考评不及格(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取消当年度申报资格,及格以上单位按高分到低分择优筛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
七、有关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单位,请于9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渔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圆圆 联系电话:0591-****3005
附件:1.平潭2026年渔业科技示范场所申请表
2.平潭2026年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3.平潭2026年特聘渔技员申请表
4.平潭2026年度渔业主推品种、主推技术汇总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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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651/wT11aqABni4p5U9Xt4k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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