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农商银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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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县农商银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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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HZX-CG-2026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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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15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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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成交 候选供应商 |
安徽中天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路****号****大楼 中标(成交)金额:¥2188800.00元/两年(10944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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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成交 候选供应商 |
安徽天骄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大道****号 中标(成交)金额:¥2304000.00元/两年(1152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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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成交 候选供应商 |
安徽国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路****号****楼****楼 中标(成交)金额:¥2248704.00元/两年(1124352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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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雄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异常低价,投标审查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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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 服务需求:响应招标文件 备注:完全响应采购人的一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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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名单 |
陈泽兵、项建平、赵富华、沈文华、汤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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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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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异议,投标人须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投标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 (2)提起异议的时间在规定时限内;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异议: (1)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异议的; (2)异议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3)其他不符合异议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异议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投诉 4.1异议投标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而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书面投诉。投标人的投诉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提出。 4.2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提供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异议的; (3)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5.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投标人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程序和时限,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异议和投诉。 6.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异议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异议和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处理异议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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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名称:安徽泾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与贺村路交叉口处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0563-***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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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城市泾县泾川镇桃****楼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138****6657 邮 箱:62****@****.com或微信138****6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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