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怀远县粮食仓储设施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精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路****号****广场
成交金额:9.86万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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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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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怀远县粮食仓储设施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会审、标前优化设计后的部分工程量清单量价调整、复核标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参加标后中标人的提出的项目及工程量核对,以及随时提供委托人需要的数据等相关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收到完整的施工图纸后1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5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最高投标限价:12万元
3.采购公告日期:2026年9月7日
4.开标日期:2026年9月14日9时00分
5.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6.评审得分:92.43分
7.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递交纸质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纸质材料向怀远县大禹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大禹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大街****号
联系人:翁铁军
联系方式:189****0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城****楼
联系人:张愿
联系方式:153****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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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538/OQrtnaABLRKCxEZfSsV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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