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服装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12小时前招标结果-成交云南 - 昆明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省份/直辖市 云南 所属地区 昆明市
采购单位 云南省民政厅 项目联系方式 0871-****1415
更多联系方式 0871-****0725 0871-****1707 王虎强 0871-****1800 更多联系方式(22个)
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方式 谢黎薇 0871-****1803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广南众联壹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中标价格 287万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6年09月14日 19: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民政厅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9:53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俭,郭天宇(第7、8、9、10、11、12、13包采购人代表),田党飞(第1、2、3、4、5、6包采购人代表),李永明,朱炬,段惠萍
总成交金额 ¥28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黎薇、孙艺欣、严童、刘心田、王丹阳
项目联系电话 0871-****1803
采购单位 云南省民政厅
采购单位地址 ****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141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1803
附件:
附件1 26.09.04更正稿-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一、项目编号:YNZC2026-C3-05149-YZGF-1218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标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广南****中心 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大道****号 磋商总报价 (元):200000(元) 74.5
2 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 ****路****号 磋商总报价 (元):296000(元) 85.67
3 ****中心 ****广场禧园3幢2单元1901 磋商总报价 (元):299000(元) 82.73
4 云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 ****路****号省民政厅内 磋商总报价 (元):295000(元) 67.75
5 云南省社会组织促进会 ****路****号省民政厅内 磋商总报价 (元):198000(元) 71.81
6 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 ****路****号 磋商总报价 (元):196000(元) 79.95
7 ****中心 ****广场禧园3幢2单元1901 磋商总报价 (元):199000(元) 88.25
8 昆明市五****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城****小区(****路****号11栋130号) 磋商总报价 (元):197000(元) 81.6
9 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 昆明****中心 磋商总报价 (元):198000(元) 87.2
10 昆明市社会工作联合会 ****路****号 磋商总报价 (元):196000(元) 88.5
11 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 昆明****中心 磋商总报价 (元):198000(元) 87.8
12 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 昆明****中心 磋商总报价 (元):198000(元) 87.0
13 广南****中心 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大道****号 磋商总报价 (元):200000(元) 74.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标段 1标段至3标段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民生领域需要开展3个社会服务项目。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2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2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2标段 1标段至3标段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民生领域需要开展3个社会服务项目。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3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3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3标段 1标段至3标段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民生领域需要开展3个社会服务项目。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4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4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4标段 4标段开展大学生公益创业项目(大学生公益创业项目属于民生领域的一种类型),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5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5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5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6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6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6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7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7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7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8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8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8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9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9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9 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10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0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0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11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1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1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12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2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2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13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3标段 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13标段 5标段至13标段围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边境、民族地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民政民生服务保障领域需求开展9个社会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民政领域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施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项目执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要求,有效衔接,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交付工作产出; 2、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齐全的项目档案。 3、做好项目后续服务工作,配备充足的项目经验技术人员。 4、在合同执行期内,应保证在收到要求提供服务的通知后2小时内给与反馈,解决问题等 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云南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政系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等。涉及到儿童的服务方案应参照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民函〔2025〕3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涉及到扶老的服务方案应严格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的相关要求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俭,郭天宇(第7、8、9、10、11、12、13包采购人代表),田党飞(第1、2、3、4、5、6包采购人代表),李永明,朱炬,段惠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按服务类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计费基数为各标段的成交金额。2)采购代理服务费接受以下形式:现金、电汇、网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30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分别为:1标段:3000.00元;2标段:4440.00元;3标段:4485.00元;4标段:4425.00元;5标段:2970.00元;6标段:2940.00元;7标段:2985.00元;8标段:2955.00元;9标段:2970.00元;10标段:2940.00元;11标段:2970.00元;12标段:2970.00元;13标段:3000.00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民政厅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0871-****1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0871-****1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黎薇、孙艺欣、严童、刘心田、王丹阳

电 话:0871-****1803

1

附件信息:

  • 26.09.04更正稿-云南省民政厅采购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483K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537/3gvQn6ABLRKCxEZfllAE.html

云南服装招标
昆明市服装招标
曲靖市服装招标
玉溪市服装招标
保山市服装招标
昭通市服装招标
丽江市服装招标
普洱市服装招标
临沧市服装招标
楚雄州服装招标
红河州服装招标
文山州服装招标
西双版纳州服装招标
大理州服装招标
德宏州服装招标
怒江州服装招标
迪庆州服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