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保卫处关于旗山校区10#学生宿舍不锈钢晾衣杆货物采购(含安装)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我校拟对旗山校区10#学生宿舍不锈钢晾衣杆采购(含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报价。
一、项目名称:旗山校区10#学生宿舍不锈钢晾衣杆货物采购(含安装)项目
二、货物采购(含安装)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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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价(元) |
最高控制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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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锈钢晾衣杆(含安装) (详细品目详见附件1) |
1 |
批 |
27555 |
27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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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①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或项目如有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单价报价超过项目单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改总价。 3本项目供货时间要求:中标公告期满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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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内容
3.1、投标人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境内供应商。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提供完整、有效的资格审查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
3.4、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符合本项目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
3.5.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应有本货物采购(含安装)项目的货物采购品目内容(即:“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或具备建筑施工/装饰装修/金属制品安装等相关资质”)。
四、投标文件要求
4.1、投标人需编制由报价单(详见附件2和附件3)及资格审查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壹份。
4.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必要时我校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资格审查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4.2.1、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4.2.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2.3、投标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4),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此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投标人需按照本公告提供的投标文件封面格式(附件5)编制投标文件封面。
4.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需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投标文件按报价单(详见附件2和附件3)、资格审查文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得出现掉页或漏页。
4.6、投标文件须用信封密封完整,信封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6),信封封面及密封处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方式及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投标:
5.1.1、通过寄送快递的方式参与投标(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5.1.2、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以现场送达时间为准)。
5.2、邮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5.3、邮寄、现场递交地点为福建省福州****路****号闽江****楼。接收人:郑老师;联系电话:158****258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现场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校区(****路****号)****楼旁边会议室。
六、中标条件
6.1、资格审查文件齐全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四条“资格审查内容”及第五条“投标文件要求”之要求。
6.2、提供的所有货物或服务应满足本采购(含安装)项目的货物采购(含安装)需求。
6.3、投标报价在本项目最高控制价范围以内。
6.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报价最低者中标。
七、合同签订、结算、付款方式
7.1、合同签订。在我校中标公告发出之后3个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应与我校签订货物采购(含安装)合同。
7.2、结算、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待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我校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款的100%。
八、其他注意事项
8.1、我校有权在中标公告发出后对中标供应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若发现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校有权废除中标结果,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8.2、中标供应商若出现违约行为、以次充好、未履行合同等问题,我校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处罚,并视情解除合同,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8.3、投标文件的函寄或送达,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封面上应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司公章。
8.4、在我校组织的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可视情自愿参与。
8.5、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我校要求,免费提供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8.6 供应商不得通过虚假应答、串通等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8.7 除货物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九、本采购项目公告时间
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2日。
十、质疑投诉
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若有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处,受理人:张老师,电话:23****29。
10.1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其在学校采资系统供应商服务区(云采通)注册的供应商账号予以黄牌警告公示:
(1)报价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导致比价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法取得联系,***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后,仍未主动联系采购人的。
(2)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未能与货物采购(含安装)人签订合同并供货的。
10.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其在学校采资系统供应商服务区(云采通)注册的供应商账号予以红牌警告公示,***网上采购招标项目:
(1)成交供应商提供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被采购人使用部门书面投诉,经查属实的;
(2)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被采购人使用部门书面投诉,经查属实的;
(3)与其它供应商串通,谋取成交的;
(4)一年内连续两次出现黄牌警告情形的。
十一、违约责任
11.1 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自行放弃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已交情况下)不予退还。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成交人违约对货物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本项目成交金额15%的赔偿金。
11.2 合同签订之后,成交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成交人除了应向采购人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损失外,还应向货物采购人偿付本项目成交金额15%的违约金。
11.3 成交人不能按时交付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项目预算金额2%的标准向货物采购人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项目合同,同时成交人应向采购人偿付本项目成交金额15%的违约金。
11.4成交人所提供服务不符合本项目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5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6 若发生伤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8仲裁、诉讼条款: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附件:1.详细货物采购品目、相关技术参数及图例
2.货物采购项目报价表
3.供应商报价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范本
5.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6.投标密封袋封面格式
附件下载: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旗山校区10#学生宿舍不锈钢晾衣杆采购(含安装)项目比选采购公告.docx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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