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D-20260920091343-40157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
三、项目编号:DD26092010227220
四、项目名称:塔河县教育局普通服装比价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塔河县教育局
地址:塔河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145****4004
供应商(乙方):哈****城乾美商行
地址:****城****楼
联系方式:187****37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中小学生校服 | 885(套) | ¥143.00 | ¥126,555.00 | 一、主体资质要求\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服装生产或销售;\n2.具有批量化生产能力和稳定的供货能力,生产车间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生产要求,具备完整的生产流水线和必要的检测设备;\n3.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二、产品质量要求\n每套校服包含春秋装、夏装各1套。严格执行国家校服安全标准,所有校服质量全部符合 《国家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确保安全、舒适、耐用、合规。\n(1)校服面料要求:成分含量(《中小学生校服》标准,夏装校服含棉量达到70%以上;夏装及春秋装面料含棉50%-60%、聚脂纤维35%-45%、氨纶3%-5%)、色牢度(含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等)、pH值、甲醛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重要指标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并随货提供所采用校服面料含以上检验项目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中应附面料样照);\n(2)校服成衣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标识标注、款式、功能、工艺等要求,并随货提供该批次产品相关检验项目成衣《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中应附成衣样照);\n(3)服装标识要求:每套校服上装、下装均须缝制永久性标识标签,并标注有品名、规格号型、面料成分及其含量、洗涤说明、执行标准、安全技术类别、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等信息;产品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分类名称、规格号型等产品信息。\n(4)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时,乙方应提供包含样衣面料相关技术参数的《质量检验报告》,合同签订后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款式及尺码进行量身订制并提供样衣。\n三、验收要求:\n收取随货附带的该批次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核验《质量检验报告》是否与该批次产品相符,并审核报告中的相关检验数据。 |
合同金额: 126,55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伍佰伍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2月10日
履约地点:塔河县教育局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944790f0917de8c0b453887fea3649ca.pdf
塔河县教育局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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