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LN1005641 |
|---|---|
| 项目名称 | (2026)3356-01济柴动力公司机加分公司约克空调系统等64项报废资产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14.5018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7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26-09-18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所有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交易后果。 2、竞买人需对照标的物性质,自行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买受人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竞买人未勘验标的参加竞买,有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概不负责。竞买人或买受人慎重考虑拖车运输等不利影响,将一切风险考虑在内后,自行判断是否参与项目。一旦参与视为承担各种风险,竞买人或买受人再以路途管制等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转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 3、拍卖成交后15日内买受人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受人通过企业基本账户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成交价款到产权机构指定账户,同时买受人另需支付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待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出让方出具的《报废设备清运完毕验收确认单》后,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无息退还买受人帐户。产权交易机构收到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合同签订后,产权交易机构确认收到货款、履约保证金、机构服务费并确认拍卖人收到拍卖佣金后,交易保证金可转为货款一部分。如未按时缴纳上述款项,则交易保证金不能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因买受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交纳全额价款、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全部竞买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买受人必须按照委托方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要求组织车辆和人员进行进场清运。 (2)本次转让标的物为报废设备资产,无二手使用价值。装车的工机具、装车辅助人工费用、车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于现场清运要求较为复杂,装车效率等较低,请买受人谨慎考量运输成本可能增加等问题,慎重参与竞买。标的物的品质、完整程度、数量等均以踏勘期间实物现状、指定范围为准。请买受方自行预估价格,成交后表示受让双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3)竞买人应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本次转让设备及仪器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济柴动力公司和拍卖公司无关。 (4)买受人在现场勘查和提货期间必须遵守济柴动力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衣着不规范者(穿短裤、跨栏背心、露脚丫凉鞋等)严禁入厂,保证吊装、动火、高空等特殊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体检证明和意外保险,提货时间一般为工作日9:00-16: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不得出入厂区及各种作业。 (5)委托方按照国家税收相关政策,对于2009年之前投产的报废资产向买受方开具普通发票,对于2009年及之后投产的报废资产向买受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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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512/ZEf-s6ABni4p5U9XaIL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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