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关于2026年9月8日受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事项的公示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第30号)规定,现对安康绿铅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电 话:0915-***1842 传 真:0915-***4796 电子邮箱:__****@****.com
通讯地址:****路****号(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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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设施所在地 |
经营方式 |
经营规模 |
许可证号 |
经营类别 |
申领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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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绿铅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安康市汉滨****城内 |
收集 贮存 |
17000 吨/年 |
HW6109020001 |
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3000吨/年)、900-210-08(200吨/年)、900-217-08(200吨/年)、900-218-08(200吨/年)、900-219-08(200吨/年)、900-201-08(200吨/年)、900-249-08(1000吨/年),合计为5000吨/年;HW31含铅废物900-052-31(10000吨/年);HW49其他废物900-041-49(1000吨/年),仅限机动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格、废机油桶、沾染机油棉纱、手套、抹布;HW49其他废物900-044-49(1000吨/年),仅限废弃的镍铬电池,不包含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 |
变更换证(法定代表人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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