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选 招 标 公 告
册亨县红旗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遴选供应商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册亨县红旗学校校服采购比选供应商
二、项目编号:GZDX-XYYB2026-20
三、采购方式:比选招标
四、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预估服务覆盖学生约630人,校服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购,最终供货数量以实际家长下单采购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固定采购数量。其中:采购学生校服6样(包含:夏装(短袖+长裤)+春秋装(长袖外套+长裤)+冬装(冲锋衣含内胆+长裤))。
(2)采购每套拦标价(最高限价):夏装(短袖+长裤)85元/套;春秋装(长袖外套+长裤)100元/套;冬装(冲锋衣含内胆+长裤)220元/套。
采购每套成本警戒线:夏装(短袖+长裤)76.5元/套;春秋装(长袖外套+长裤)90元/套;冬装(冲锋衣含内胆+长裤)198元/套。
注!本项目采用单价预算,供应商所报的服装单价不得超出此拦标价(最高限价)也不得低于采购每套成本警戒线,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服务周期:3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每服务年度届满,采购人组织满意度测评,测评合格的,双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满意度不合格或供货质量、服务不满足采购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承诺必须续签。
六、销售方式:校服遵循自愿征订原则,由学生家长自愿选购,成交供应商直接与家长结算、收取货款,采购人不垫付、不代收校服款项,不承担货款支付责任。
七、质量要求:《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国家标准。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二)特殊资格要求:无。
九、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请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于2026年 09月 21日至2026年 09月 2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至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纳福街道新锦家园二期八栋二层一单元)报名登记,逾期报名的不予接受。
注:现场报名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加盖鲜章的资料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的上述资料需扫描发送至邮箱(31****@****.com),报名资料原件需在开标前送达代理机构。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与邮箱发送的扫描件一致视为报名成功。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1、比选文件工本费采用现金形式。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于2026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册亨县红旗学校会议室递交,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鲜章。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于2026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册亨县红旗学校会议室。
十二、网址发布信息
***平台上发布比选公告
十三、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人名称:册亨县红旗学校
地 址:册亨县纳福街道新锦家园旁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135****2532
代理机构: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纳福街道新锦家园二期八栋二层一单元
联系人:邓双凤
电 话:0859-***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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