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金圭恒钛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精度钛材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宝鸡玖宝鑫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过滤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陕西聚耐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机床罩壳生产线智能建设项目、宝鸡鹏创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玻璃纤维湿法毡生产线项目、陕西泰鑫宏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钛材加工项目、陕西中博智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航空级钛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 2026年9月11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6238592 传真:0917-6238592
通讯地址: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啤酒厂南门陈仓生态环境分局开发法制股
邮 编:7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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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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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精度钛材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宝鸡市陈仓区千河镇新大唐金属有限公司309号院内 |
陕西金圭恒钛业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购置剪板机、水抛光机、抛光除尘一体机、四辊冷轧机、退火炉、烘干清洗机、砂带机、校平机及配套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钛板40吨的生产规模。 |
废气:运营期各类废气收集效率、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率须满足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运营期湿法抛光废水、清洗废水和干法抛光预处理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 噪声: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液压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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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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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属过滤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宝鸡市陈仓区千河镇宝鸡得力隆纺织有限公司厂区内1#厂房 |
宝鸡玖宝鑫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购置高温真空烧结炉、轧机、油压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生产金属过滤元件25吨的生产规模。 |
废气:运营期各类废气收集效率、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率须满足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厂***网进入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 噪声: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矿物油包装桶、废液压油、废真空泵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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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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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床罩壳生产线智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宝鸡市陈仓区陆港大道西段55号 |
陕西聚耐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购置钣金、前处理、喷涂等生产设备,建设一条机床罩壳生产线,形成年产3000套机床罩壳生产能力。 |
废气:运营期各类废气收集效率、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率须满足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陕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中相关限值要求。 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同排入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厂房隔声、底部设置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含油手套、废棉纱、前处理工序槽液槽渣、压滤泥饼、废化学品包装桶、废过滤器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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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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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玻璃纤维湿法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宝鸡市陈仓区科技工业园区西富智能装备孵化园 |
宝鸡鹏创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宝鸡市陈仓区科技工业园区西富智能装备孵化园已建成生产厂房,购置搅拌机、匀浆机、固化炉等生产设施,建设一条全自动玻璃纤维湿法毡生产线。 |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废气收集效率、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率须满足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外排废气须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陕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限值要求。 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西富智能装备孵化园化粪池,定期拉运至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辅料包装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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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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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陕西泰鑫宏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钛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宝鸡****路****号 |
陕西泰鑫宏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1座钢结****楼,新增撕碎机、破碎机、自动一体超声波清洗机、离心式脱水机甩干机、电热烘干机等设备,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形成年加工1000吨钛材的生产规模。 |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 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破碎废水、清洗废水及甩干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附近农田堆肥。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优化平面布局、加强高噪声设备管护、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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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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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年产3000吨航空级钛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宝鸡市陈仓区东关街道陈仓区妇幼保健院对面 |
陕西中博智造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300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依托六辊、二十辊等国内主流轧机,配备机前准备机组、修磨机组、热退火线、抛丸酸洗线;机后脱脂清洗线、氩气保护连退线、拉矫切边机组、成品纵剪机组以及相应辅助设施,形成年产3000吨航空级钛及钛合金卷带等有色金属新材料的冷轧全流程生产企业。 |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类废气收集效率、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率须满足要求,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宝鸡市锅炉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宝气专办发〔2023〕7号)中相关限值要求。 废水: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自建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生产废水一同排入陈仓区虢镇污水处理厂。 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的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沾染有毒有害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含油污泥、压滤渣、废滤材、废交换树脂、废酸、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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