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自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7月30日。如竞标人认为成交/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按采购文件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当事人。
附件:
附件1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474/zPE8qJ8BLRKCxEZfJARF.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