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武胜县农业生产实际,现就遴选武胜县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围绕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大豆等粮油作物,开展机耕、机收多环节或单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实施区域。万善镇、赛马镇、烈面镇。计划完成机耕服务面积2100亩、机收服务面积16500亩,共计18600亩。
(三)实施时间。项目服务双方(服务方和被服务方)签订合同约定时间。
(四)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补助给项目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
(五)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亩。任务面积折算的耕、种(含育秧)、防、收(含烘干)综合托管系数为0.35、0.26、0.13、0.26。全县服务小农户的面积占比不低于任务面积的60%。
二、遴选对象
在县域内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供销社合计持股比例50%以上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三、遴选条件
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的服务主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供销社提供以下纸质申报材料:
1.武胜县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附件1)。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对公银行账户复印件。
3.固定办公场所照片3张以上。
4.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服务照片等)。
5.服务主体作业人员信息表(附件2)。
6.服务主体农机具信息登记表(附件3)。
申报表和申报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二)组织评审。县供销社组织人员对各服务主体申报情况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6年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
(三)网上公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确认,纳入监管范围。
五、资料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1.申报资料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9月29日18:00。
2.资料报送地点:县供销社综合业务股(****路****号)
3.联系电话:0826-***1679
附件:1.武胜县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
2.服务主体作业人员信息表
3.服务主体农机具信息登记表
武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9月21日
附件1:武胜县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请表.docx
附件2:服务主体作业人员信息表.docx
附件3:服务主体农机具信息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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