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6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破解自我审查局限性,提高审查质量和效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我局”)拟委托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东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攀枝花市东区2026年度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实施指南》相关规定,第三方评估适用于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经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定期评估、对适用例外规定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逐年评估、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前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以及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等阶段和环节。本项目服务内容如下:
(一)增量文件审查会审服务
工作内容:在合同期限内,对以东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及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出台或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以及提请我局进行会商会审的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意见,出具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报告,并协助相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对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进行调整。
工作要求:重点评估政策措施是否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如违反标准,须分析对市场竞争的具体影响并提出调整建议;是否符合适用例外规定的情形和条件,如符合,是否有对竞争损害更小的替代方案,如不符合,提出调整建议。
(二)存量政策清理服务
工作内容:清理2023年1月1日至合同签订时以东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或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以及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逐件评估分析并出具清理意见。
工作要求:依据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涵盖市场准入、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等多方面,对经审查发现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存量政策,依据其影响力与调整难度确定整改或废止方案,出具存量政策清理报告。
(三)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评估服务
工作内容:对涉及市场经济主体较多的东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进行抽查,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对被评估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评级,总结各单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成效,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出具抽查评估报告。同时,对各被评估单位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抽查审查,出具总体评估报告。
工作要求:评估内容应包括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印发方案、建立机制、督查指导、宣传培训等)、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情况、制度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等。
(四)公平竞争审查培训服务
配合完成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合同期内组织不少于1次公平竞争审查专题业务培训,通过实操培训、案例评析、现场交流等方式,提升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审查效果。培训应聘请具有公平竞争审查领域专业背景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
(五)其他相关服务
参与东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相关的其他阶段和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上级部署的公平竞争审查专项任务、协助谋划公平竞争审查创新举措等。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咨询研究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决策咨询及评估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
(三)在法学、经济学、公共政策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拥有专业的团队,具备评估所需的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和决策咨询能力。
(四)在组织机构、人员构成、经费来源上独立于政策制定机关,与所评估的政策措施及其他事项无利害关系。
(五)项目团队工作组须设立专项工作组,具有1年及以上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经验。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为含税包干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二)报价最高不得超过35000元;
(三)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或邮寄至)****巷****号攀枝花市****楼,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霆 联系电话:0812-***3137
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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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4025/Dx3dOaEBLRKCxEZfwBj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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