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儿童服装及床上用品配送服务采购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1000348.00元,最高限价:1000348.00元。
三、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各项工作要求,切实保障院内200余名孤残儿童基本生活权益,结合院内日常养护、特殊教育实际工作需要,全力保障儿童穿着安全、睡眠舒适、健康成长。现采购2026年度儿童服装及床上用品配送服务。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
注:供应商根据上列清单最高限价报整体折扣,最终中标单价金额如下:
最终各分项中标单价=各分项最高限价x中标折扣:
1.供应商所报折扣固定不作调整,所有货物折扣一致,最终中标单价金额包含税费、运输保险等全部相关费用。
2.折扣与年度预算无关,采购人按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每项货物最终中标单价进行供货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不超过年度预算。
3.投标文件中应有货物说明一览表和技术响应/偏离表,中标人需完全响应并优于采购需求中的项目清单及参数,如不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4.供应商针对投标产品质量及价格出示承诺函,承诺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采购期一年(若一年期内提前完成供货则以供货完成时间为准),接到采购人供货清单通知后,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准时供货到位。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当为本项目成立服务团队,制定服务规范,为采购人提供绿色渠道。
2、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出的需求清单,在规定时限内免费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供应服务。
3、为了保障项目的统一规范化所有供应的物品均需要按采购人要求缝制单位的名称及LOGO,并且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的需求清单时,需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一套成品给采购人确定后,再批量配送。
4、采购人可选择到供应商经营场所现场购买所需商品,并不定期到供应商处自主暗访调查商品价格变动情况以及供应情况,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确保各类商品随时保持在售和展示状态。
5、若出现需要退换货情形,供应商应当在约定时间内提供退换货以及重新配送服务,包括从库房调货或货架在售商品等多种方式,快捷、安全的为采购人重新送货上门。
6、采购人将不定期的对供应商的存货、供货渠道、设施设备开展检查,以确保商品供应安全、服务质量有保障,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
7、特殊、紧急商品须按采购人进度要求提供服务。
三、质量要求
供应的商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每批次商品须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及溯源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以后发布的文件或时间在后新标准为准:
(1)供应商品应当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市售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所供商品的质保期应在一年以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国家以及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商品记录配送和溯源台账,定期报采购人存档,并接受采购人检查;
(4)所供商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掺杂不合格品、不得供应临期商品,一经发现将取消服务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并报监管部门。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采购期一年(若一年期内提前完成供货则以供货完成时间为准),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准时供货到位。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供货期内,供应商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准时配送到位(即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送货时如出现配送不及时、以次充好等现象,经调查属实,采购人将追究经济违约责任。若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未按协议履行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更换供应商。
2、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采购人。供应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现场签字。采购人在验收时,对物资品目、数量、规格、价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负责,供应商对商品货物参数、质量应承担全部责任。
3、供应商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因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二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可解除协议,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应商赔偿。
4、供应商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若供应商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另择供应商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协议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二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
5、供应商人员、车辆等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现场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协议。
6、在协议履行期间若供应商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
7、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根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进行验收,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分期验收,采购人每次收到货物后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报告做为支付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回收并立即重新配送合格商品,有关回收配送、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七、运输要求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5、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采购人不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6、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止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八、付款条件
1.付款人:长沙市儿童福利院(长沙市儿童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
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3.付款条件: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方式,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每次配送后,经采购人当场收货并验收合格。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按实支付,结算金额=货物清单中的单项物资基准单价*折扣率*配送数量。合同期限内结算总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九、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折扣率(百分率)形式进行报价,并最终以该折扣率价格供货,结算单价=货物清单中的单项基准单价*折扣率。报价范围包括商品售价、税费以及配送等费用。
2、本项目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投标人在投标前, 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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