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二、采购预算:300000.00元
二、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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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坚持常规公交为主体、定制公交为补充的多层次公交一体化发展思路,将定制公交(通勤、通学、园区、文旅等专线、预约响应式公交)需求研判、线路规划、场站配套、***网站场优化整体方案,构建常规公交与定制公交错位互补、****城***网络。
本项目仅采购规划咨询技术服务,不含车辆采购、***平台建设、公交实际运营等内容。
(二)主要工作内容
1.现状调研与问题诊断
全面普查现有常规公交线路、站点、场站、车辆运力、客流特征、道路通行条件、运营痛点;同步开展定制公交潜在出行需求专项调查,识别通勤、校园、产业园区、大型商圈、文旅等场景定制出行潜力,梳理定制公交开行现存痛点、客流瓶颈、场站停靠短板。
2.***网优化
重构线路层级结构,优化线路走向,减少重复迂回,补齐出行盲区;结合早晚高峰、校园、园区、商圈、居民区出行特征,优化运力投放、发班间隔、班次结构,降低空驶率,提升运营效率。分类规划通勤专线、校园专线、园区专线、文旅专线,研究需求响应式预约公交模式;拟定线路走向、停靠点位、发车时段、适配车型建议,落实JT/T 1355《城市定制公交服务规范》相关要求。
3.公交站点优化
对宁乡市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运营公交停靠站点进行系统评估,科学实施站点增设、迁移、合并、撤销,规范站点间距、停靠位置,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乘车便利性与通行效率。统筹常规公交与定制公交场站资源共享机制,研究定制公交临时上下客点、首末站接驳、充电、候车设施布局;提出首末站改造、站点设置建议,兼顾常规公交停靠与定制公交短时落客、候客需求。
4.公交场站优化
优化首末站、充电站场的停放、待发、周转、充电、进出车流动线,完善功能分区,规范场站秩序,提升场站利用率和安全管理水平,提出改造及盘活利用建议。
5.运营组织优化
***网体系,配套完善排班模式、车辆周转、运力调配、应急保障、管理制度及分阶段实施计划,确保平稳过渡、有序落地。对拟规划的定制公交方案,提出开行准入条件、***平台功能需求建议、票价方案、运力配置、运营成本、客流预估、盈亏平衡点分析;明确定制公交与常规公交错位运营规则,避免线路重叠、内部恶性竞争。
6.效益及风险分析
开展社会效益、运营效益分析,评估实施风险,制定稳妥过渡措施、舆情稳控措施。
(三)成果交付要求
交付现状诊断报告(含定制公交需求分析专题);***网、站点与站场优化总方案(常规公交+定制公交协同方案);定制公交专项规划分册,独立设置章节,包含需求分析、推荐线路清单、场站配套、运营模式、经济测算、试点实施方案;附图集:***网图、定制公交推荐线路及停靠站点分布图、场站布局规划图等,成果须符合行业规范、满足主管部门评审及落地实施要求。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人组织专家评审、向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方案汇报,根据评审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持续修改完善方案直至通过评审。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合格成果。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服务要求
1.全部成果须基于本地真实调研数据,杜绝模板套用、异地方案照搬。
2.全程配合采购人研讨、评审、公示、答疑、整改完善等工作。
3.严格做好数据保密,全部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采购方所有。
4.方案交付后免费根据评审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持续修改完善,直至定稿落地。
5.严格遵守合同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6.本项目要求成交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团队不少于6人,且驻点调查时间不少于30天。
7.服务期间,中标方需配合采购人开展定制公交试点线路前期论证、现场踏勘、方案汇报,持续提供技术支撑。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及宁财[2024]1号文执行,成交人完成服务工作流程后,由采购人按要求组织验收。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由成交人向采购人申请项目验收,提交相关的项目验收资料。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成交人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相应费用。
七、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付款人:宁乡市交通运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存在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成交人应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期间造成的人身与财物安全事故和损失,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递交两份(不分正副本)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胶装完好的响应文件纸质版至代理机构存档。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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