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学生宿舍15#楼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二、上限控制价
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叁万柒仟肆佰元整,(小写)¥37400元。
三、工程概况与服务内容
(一)建设地点:****路****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
(二)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约4000平方米,初步****楼,占地约1200平方米,总高不超过80m,首层考虑设置卫生所。
(三)采购内容: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学生宿舍15#楼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四)服务周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建议书获发改部门批复之日止。
(五)成果编制周期:自收到开始编制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
(六)成果要求:1.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划,行业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等要求。2.满足发改部门、评审单位、业主的相关规定。3.所有材料,纸质一式肆份,图纸(图片要求pdf格式、cad要求dwg格式)等电子文档刻成光盘一式贰份。
(七)其他要求:1.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及调研工作,完成相关基础资料收集。2.由成交供应商配合完成提级论证,配合办理审批手续及后续评审等相关工作,所涉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发改部门、评审单位及业主的意见对编制成果作修改补充,修改补充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服务周期内,因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行业规范及标准变化引起的修改,修改补充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平台备案通过,且所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与本次招标相符。
(四)2023年9月至今,供应商承担过民用建筑项目建议书编制报告编制两项及以上。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若供应商在本校有三个以上(含三个)在建工程或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供应商与广西财经学院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六、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和工程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23年9月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民用建筑项目建议书编制一项及以上。
(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且必须在项目建议书报告上签字,否则视为违约,业主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七、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上限控制价。
八、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二)项目建议书获发改部门批复后,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格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费结算价的100%。
注:项目建议书通过业主及专家评审后,因非供应商原因,项目建议书未报送发改部门审批的,自项目建议书成果提交业主两年后,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合格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费结算价的100%。
九、承包方式
总价包干(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成本、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专家评审费、开办费、税金及场地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十、履约保证金
(一)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历天内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为中小企业,则履约保证金比例为2%),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三)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涵盖本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告均获发改部门批复的时间段。
(四)本工程项目建议书获发改部门批复后,自成交供应商提交返还申请材料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注:项目建议书通过业主及专家评审后,因非供应商原因,项目建议书未报送发改部门审批的,自项目建议书成果提交业主两年后,自成交供应商提交返还申请材料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五)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期限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财经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明秀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611957485481
十一、责任与义务
(一)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完成项目建议书的,从应完成日期的次日起计算,超过5日历天,业主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因业主原因,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编制周期顺延,不增加费用。
(二)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逾期完成项目建议书的,视为违约,成交供应商每日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三)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建议书经反复修改仍无法满足业主要求的,业主有权解除合同,已完成的成果归业主所有,业主不退还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十二、其他说明
附件3的合同为询价公告的实质内容,构成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已阅读并认可本次采购所附合同模板的条款内容。
十三、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价人应于2026年10月15日16: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路****号广西财经****楼,文件接收联系人:宋老师,电话0771-***231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报价人请通过顺丰或EMS等合法快递服务寄送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上门投送,递交时间以我校签收时间为准。
在此过程中需特别注意:邮寄形式递交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人实际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而非快递邮戳所示时间;同时务必确保文件在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成功送达,若因快递延误等非采购人原因导致文件逾期送达,采购人有权拒收该报价文件。
服务要求答疑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771-***0601;159****9493。
十四、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必须包含: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一份(授权委托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5.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6.报价单一式一份(格式按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符合“(六)项目负责人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查询结果。
十五、无效报价情形
1.接受邮政快递送达方式报价,不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2.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未按照报价单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4.报价文件用大号不透明信封可靠密封(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的将予以拒收),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本询价公告“十五、报价文件内容”要求的文件。
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以及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十六、评审办法
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65%;
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65%;
④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触发审查的供应商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不少于30分钟,供应商应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成本构成分析(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分项报价明细),拟采用的主要材料品牌、型号、产地及供应商报价单,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人员、设备清单及来源说明,能够证明报价合理性的其他材料(如类似项目合同、采购凭证等)。
评审小组结合项目具体特点、市场行情、供应商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对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是否影响项目质量和合同履约进行集体评议。
若供应商未能按时提交说明和证明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足以合理证明其报价能够保证项目质量并诚信履约,经评审小组过半数成员认定,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若供应商的说明和证明材料经评审小组评议认为合理、可信,其报价继续参与后续评审。
十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一)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相同时,由评审小组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校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广西财经学****中心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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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3903/phmQH6EBLRKCxEZfIkY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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