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核阳山300MW农光互补项目(二次重新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大楼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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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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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核阳山300MW农光互补项目(二次重新报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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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阳山中核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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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小江镇罗汉村、双山村、船洞村、下坪村、小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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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州中诚嘉誉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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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二次重新报批拟在现有已批项目的基础上,新增用地2029.4535亩,并将现有备案但未利用的用地约4560亩移出备案用地范畴,整体的用地范围有所减少,总用地为5742.3885亩。项目整体选址发生调整,由小江镇罗汉村、下坪村、外洞村附近调整为清远市阳山县小江镇罗汉村、双山村、船洞村、下坪村、小江村附近,共分为5个区域,包括1#光伏区(罗汉村)、2#光伏区(双山村)、3#光伏区(船洞村)、4#光伏区(下坪村)、5#光伏区(小江村),升压站位于1#光伏区(罗汉村)内。项目装机容量不变,升压站建设位置和规模不变,项目总投资仍为123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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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没有废气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光伏区内林地浇灌,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旧光伏电池、变压器废油、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和废旧铅蓄电池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旧光伏电板经建设单位集中收集统一由厂家回收;变压器废油、废旧铅蓄电池、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手套等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箱体隔声。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附近敏感点的噪声影响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因此,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的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五、电磁 本项目运营期220千伏阳山站四周展开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测量值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控制限值(4000V/m和100μT)要求,其站址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100μT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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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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