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采购病房改造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供应商1家,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楼病房改造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扫描件至https://****.cn填报。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一)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报名表(见附件1)。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五)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4.8万元,最高限价:4.8万元。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成****中心评审并取得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之日止。
(三)服务地点: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巷****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
供应***平台完成工程咨询单位告知性备案,备案专业包含 “建筑”、服务范围包含 “项目咨询”(依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楼病房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成都市金****巷****号。
3、改造范围与规模:****楼—9层,改造总建筑面积约10143㎡;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540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医院自筹。
4、采购内容: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病房改造腾挪方案》)编制,以及评审、批复全过程配合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建议书编制
全面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与方案、选址及建设条件、投资估算(含分项明细)、资金筹措、实施进度、经济社会效益及风险初步分析等,编制深度满足项目建议书审批及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项目储备申报要求。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成都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成府规〔2025〕2号)等规定,对项目技术经济可行性、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风险、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招标范围与招标方式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并落实《医院病房改造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8年)》(国办发〔2024〕40号)关于将4人间以上病房改造为2—3人间、补齐适老(儿)化设施短板等要求,符合《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标准》GB 51039-2014(2024年版)、《精神专科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58-2014、《精神专科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76-2016)等现行标准规范。
3、《病房改造腾挪方案》编制
结合3—9层分层分区改造要求,编制床位与科室腾挪、患者过渡安置、施工时序及流线组织方案,保障改造期间医疗秩序与安全。
4、投资估算编制
负责编制与改造方案一致的投资估算及分项明细,做到工程量、单价、取费依据清晰完整。
5、评审及批复配合
全程配合成****中心组织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按采购人和评审专家要求参加汇报、答辩,并在规定时限内无偿修改、补充、完善,直至通过评审、取得评审报告;配合采购人取得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相关批复;同步配合采购人完成超长期特别国债“两重”项目申报材料的修改完善。
6、编制质量要求
遵循客观、全面、科学、规范的原则,基础数据真实准确、论证逻辑严谨、结论明确可行,成果深度达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资金申报要求;成交供应商对编制成果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服务成果要求
1、成果构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病房改造腾挪方案》、投资估算分项明细)正式文本,以及与纸质文本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电子版(Word、Excel格式)和PDF版。
2、交付份数: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版各5份(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有效电子版各1套。
3、成果标准:各项成果须符合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上述文件规定的编制深度,通过成****中心评审,并协助采购人取得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
4、评审、批复及资金申报各阶段所需的修改、补充、重印、汇报答辩等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四)现场踏勘
因本****楼—9层,区域范围广且改造期间现场条件复杂,所有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均须在工作日内提前联系采购人后勤保障部基建科,进行现场踏勘,充分核实现场条件。联系人:后勤保障部基建科,联系电话:028-****5790。
现场踏勘完成后,供应商须当场签署《供应商现场踏勘承诺确认书》(附件4),并将其编入响应文件。踏勘所需费用及现场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踏勘不充分导致的理解偏差及相关风险、费用,亦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组建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固定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场沟通、汇报。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需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该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②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响应时提供相应的登记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人员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及编制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
3、本栏全部要求以及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作出的实质性承诺,均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作出实质性响应。
4、自2023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供应商至少具有2个同类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或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章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地址:成都市金****巷****号。
(二)服务期限及进度要求
1、总体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成****中心评审并取得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之日止。
2、阶段时限:下列成交供应商编制环节的时限,均自采购人提供齐备编制所需基础资料并确认相关前提条件之日起,按日历天计算:(1)项目建议书,5日历天内提交初稿,经采购人确认后3日历天内形成送审稿并配合报送;(2)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建议书取得批复后5日历天内提交初稿;(3)评审修改,自收到评审或审查意见后每轮5日历天内完成修改、补充并反馈,评审会汇报、答辩随叫随到。
3、时限顺延:因采购人未及时提供资料或确认、评审审批排队、政策或规划调整、不可抗力等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占用的时间,相应顺延且不计入上述编制时限;成交供应商应提前书面告知所需资料清单及关键时间节点。
(三)质量标准
成果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本需求表要求,通过成****中心评审,并协助采购人取得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一次评审未通过的,成交供应商须无偿修改直至通过。
(四)付款方式
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全部编制完成、通过评审并取得相关批复,且服务成果经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合规发票之日起6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五)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响应报价应包含为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资料、现场踏勘、差旅、评审配合、修改重印、税费、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全部风险、责任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六)违约责任
1、逾期责任: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各阶段成果,或未按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改、补充、完善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价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质量责任:成果存在错漏、编制深度不足,或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本需求表要求的,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偿修改、补救;经两次修改仍不能达到审批深度、无法通过成****中心评审,或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取得相关批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未完成工作量比例退还已收款项,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3、人员责任: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业人员,或所派人员与响应文件承诺不符、不能胜任、不按要求到场开展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因此影响项目进度、质量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更换人员的,替换人员的资格、业绩与经验不得低于原承诺水平。
4、转包、分包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或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挂靠承接本项目;违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退还已收款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5、诚信责任: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在成果编制中弄虚作假、抄袭、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退还已收款项并赔偿损失,并可将其纳入采购人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构成违法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保密责任:成交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泄露采购人资料、数据或成果信息的,应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不免除成交供应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以及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的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各项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
8、采购人责任及不可抗力
(1)采购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以未付金额为基数,****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逾期利息;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的,按成交供应商已实际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的工作量据实结算,并赔偿其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含预期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
(3)因采购人未及时提供基础资料、现场条件或未按时确认,导致成交供应商暂停服务或工期延误的,服务期限相应顺延,采购人不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因政策调整、审批程序等其他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暂停、终止的,已完成且经采购人确认的工作量对应费用据实结算;
(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依法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损。
十、知识产权与保密: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该义务在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持续有效。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巷****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8日
附件: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楼病房改造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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