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1Z2604686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眼科医院配镜服务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9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路****号****楼大堂东侧 |
| 面积/数量 | 70.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3年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00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2%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配镜服务) |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在医院范围内,可为患者提供包括框架眼镜架、镜片、太阳眼镜、隐形眼镜及相关护理产品、各种近视防控功能性镜片、眼镜配件(眼镜盒、镜布、镜绳、防滑套、眼罩)的服务,医院开展的相关眼镜新技术、新产品等服务。 2.承租方承租后须作出以下承诺: (1)使用企业信息化系统(软件),承诺可以做到:对商品实施有效管控、建立顾客验光记录档案、可以追查加工装配质检情况。***平台(软件)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作为证明资料,***平台(软件)要求提供相关合同关键信息作为证明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 (2)售后7天之内镜架无条件退货: (3)售后一年内免费维修; (4)销***网点的价格; (5)保护顾客个人信息资料及隐私; (6)执行采购人统一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三包服务和承诺,承担因自行过失所发生的一切赔偿及连带责任。 (7)普通框架镜3天内发货,定制片2周内,特殊片可适当延长。 (8)须配备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支持UDI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流程管理的专业进销存管理系统,用于进销存管控。 3.承租方负责统一订货工作,收取相关配镜费用;验配、复诊的挂号费及检查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收取。 4.租金由承租方承担,按合同约定内容按月缴纳。 5.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租金计算)。 (1)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承租方不存在违约行为,且不存在应由承租方承担的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设施设备损坏赔偿费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出租方应于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 (2)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或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损失、欠缴相关费用、未按约恢复场地等情形,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有权继续向承租方追偿。 6.承租方负责本项目场地整备及全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设计方案应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须承担经营区域使用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相关垃圾清理费等。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对水、电价调整或执行峰谷电价时,出租方有权按规定作出相应调整。承租方收到费用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方须对其经营的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并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 7.特殊事项说明:合同期内,如遇出租方整体工作规划,出租地点适时调整,承租方需服从出租方安排。另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经营,可与出租方协商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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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6.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7.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深圳联交所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余额原路退回承租方。 8.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租方的规章制度。否则,若给出租方带来损失,或造成人员健康损害、出租方声誉受到重大影响的,出租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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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1 周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有效存续超过1年或以上(至本次报名截止日时)且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经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信息查询单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2.提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3.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其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未在“***网”(网址:http://****.gov.cn)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近三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 4.意向承租方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括眼镜销售(框架眼镜)及许可范围内的医疗器械销售,并满足服务范围需要(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平台(http://****.cnca.cn)”的查询信息,“证书状态”应当显示为“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意向承租方报名。此关联关系包括意向承租方之间为同一个名称(含不同分店)或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负责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形(提供工商登记及股权信息,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6.在本次招租标的所在医院院区已经开展眼视光同类业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及与其有股权关联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在其经营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租报名(提供承诺函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承诺如中选后被查实存在上述情况,出租方取消报名/承租资格的权利)。 7.意向承租方近一年内应有在三级甲等或以上级别的医院内开展视训合作项目的业绩(提供医院合作证明文件或合同加盖意向方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租、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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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 2.营业执照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中提及的相关证明;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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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29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30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平台,***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平台地址:https://****.com)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9月29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路****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楼 |
| 联系人 | 谢经理;王经理 | 联系方式 | 0755-****7552;0755-****1773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眼科医院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租期限:3年,具体日期在合同中约定。合同采用“1+1+1”模式,每期合同期为1年,期满经医院审核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每次续签合同期为1年。 2.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并对该物业重新招租。 3.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4.现场踏勘联系人:练老师,联系方式:0755-****9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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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755-****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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