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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
预算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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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可研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一、采购依据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或者投资规模较大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为规范项目前期报批流程、完善项目决策论证体系,现采购第三方咨询服务单位,负责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配套服务工作。 二、服务范围 本次服务主要包含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论证评估、专家评审配合及报批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服务单位需结合项目建设现状、规划要求、行业标准及属地管理政策,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可行性、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社会效益、节能、安全、风险评估等内容的论证工作。全程配合采购人及发改部门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根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及时完成报告修改、补正、完善等配套技术服务,直至项目可研报告评审合规、满足报批条件。 三、工作标准要求 服务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开展编制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属地发改部门项目报批管理规定,确保报告编制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论证充分、格式规范,符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审查要求,全力保障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及发改部门审核。 四、成果交付 服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付完整、合规、可直接用于报批的全套成果资料,主要包括:正式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版(按报批所需份数提供)及全套可编辑电子版、评审意见整改说明、论证资料、附图附表等全部配套报批资料,确保成果资料齐全、规范、有效,完全满足项目立项报批归档要求。 五、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不含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完善时间) |
3万元 |
2026年10月 |
报名单位须***平台备案通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本次公开的采购公告,具体采购事项以采购合同或协议为准,自公告之日2026年10月8日起至10月10日止。
联系人:锁警官,联系电话28****27;
地址:****城镇阜新路与阜勤路交叉口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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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2335/06UAG6EBMqitpwL5FQx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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