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汤汤》省艺术节暨项目“一改一演”展演人物造型设计及化妆、服装制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LNHC2026070920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河汤汤》省艺术节暨项目“一改一演”展演人物造型设计及化妆、服装制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沈阳音乐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河汤汤》省艺术节暨项目“一改一演”展演人物造型设计及化妆、服装制作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河汤汤》省艺术节暨项目“一改一演”展演人物服装制作项目
(002)《辽河汤汤》省艺术节暨项目“一改一演”展演人物造型设计及化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河汤汤》省艺术节暨项目“一改一演”展演人物服装制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002 《辽河汤汤》省艺术节暨项目“一改一演”展演人物造型设计及化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9月20日8时30分到2026年9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单位信息;登记信息包括如下内容:1、单位名称;2、授权人姓名;3、授权人联系电话;4、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登记信息可在代理机构现场填报(地址:****街****号)或者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4-****8333转8130、8131;电子邮箱:hu****@****.com。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15日内设计完成,25日内制作完成,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4日内,完成人物造型化妆及服装、道具穿戴工作
(三)最高限价:
001包:240,000.00元
002包:140,000.00元
(四)本项目各包组兼投兼中。
(五)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 号:8112 9010 1250 0706 511
(七)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仅为执行采购人内控制度而进行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项目规定均参照执行。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音乐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音乐学院
地 址:****街****号
联 系 人:兰老师、张老师
电 话:024-****411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街****号
联 系 人:郑巍、张彬、王春梅
电 话:024-****8333-8130、8131
电子邮件:__****@****.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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