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渔业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深圳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等法律法规,掌握我区生产环节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生产环节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出一家制定深汕特别合作区渔业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项目规划的服务单位,协助我局对合作区内渔业养殖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工作,并根据渔业养殖分布情况、养殖种类提供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培训、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水产品上市前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指导等相关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渔业养殖现状,制定渔业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工作。项目服务涵盖以下内容:
①渔业养殖现状调查与登记;
②渔业规范性养殖相关专题培训;
③生产环节食用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证指导;
④生产环节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驻点抽检工作;
⑤养殖源头环境管控:渔业养殖尾水检测及尾水治理技术指导。
2、服务要求
(1)中标方需要对合作区所有渔业养殖主体进行跟踪调查(一年),登记渔业养殖数据(含养殖主体、养殖品种、养殖周期等),建立养殖主体台账信息。辅助甲方开展渔业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广东省农产品(水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建立合作区2026年度重点水产品监管目录,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
(2)中标方需要针对合作区所有渔业养殖主体开展2026年度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兽药科学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等专题培训会(项目服务年度内至少开展4场综合培训)。
(3)中标方需要根据已建立渔业养殖信息台账,线下配合业主单位对接各水产养殖主体常规性开展养殖环节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指导,协助养殖主体在每批次水产品上市前完成合格证开具工作。
(4)中标方需要在合作区各街道驻点设立“检测站”并辐射合作区内所有水产养殖主体,常规性开展养殖环节水产品样品快检筛查工作并建立工作合账。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并开具检测报告。所检项目中有一项指标判定存在问题的,即判为“问题产品”,及时反馈业主单位。
(5)中标方依据《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4/2462-2024)及相关规范,开展监测点位布设指导、依据采购方要求对重点养殖尾水点位进行检测。面向养殖户提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现场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养殖主体落实该地方标准尾水达标管控要求,从养殖环境层面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7)中标方应具有专业配套、能力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
(8)项目方案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深圳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22〕15号),《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农农〔2020〕386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9)中标方需负责提供开展上述服务工作的交通工具、食宿等相关费用。
(10)中标方需为现场调查和培训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调查工具和方便开展现场工作的统一工作服等。
3、服务成果:根据合作区渔业资源调查结果出具调查报告,提供渔业资源相关专题培训工作记录,提供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培训工作报告,提供常规性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总结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初步拟定为合同签订后十二个月内,最终服务期限以服务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50%的项目款,提交项目全部成果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尾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采购方负责项目整体评估监管,违约金为中标金额的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承担过渔业资源调查、食品安全检测、海洋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业绩(共计不少于5项);
4、具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含渔业、养殖、水产、化学、食品、海洋、环境等)。(技术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保)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8、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2026年10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办:ny****@****.****.cn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网(http://****.com),在深圳市***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楼海洋渔业科
项目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137****3471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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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17684/_lIPJaEBni4p5U9XSNN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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