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X-2026-ZB-03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第四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第四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学生自付。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1、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第四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1)采购要求:校服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采购,款式设计应坚持“安全舒适、经济实用、美观简洁”原则,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年龄特点,突出育人功能,展示学生风貌、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和校园文化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特征,校服款式一经确定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具体规格和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数量:
①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第四小学夏、春秋、冬季分别约660人左右
(以上数量为采购方预估本年度采购数量,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第四小学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须具有服装服饰销售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承揽项目所必须的实力与专业技术能力;
(四)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1)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在“***网”(https://****.gov.cn)查询单位及法人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在“***网”(****.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五)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六)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2日09:00至2026年09月29日17:00;
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
2、递交方式:***平台(包头市九原区****大街****号(包头市发展****楼****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平台(包头市九原区****大街****号(包头市发展****楼****楼))。
注:每***平台***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七、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成PDF发送至邮箱:lx****@****.com(按下列顺序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参加资格初审(仅限于获取招标文件),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文件不全者拒绝接收。
(1)报名表(格式自拟);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在“***网”(https://****.gov.cn)查询单位及法人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第四小学
联系人:杜主任
电话:158****3452
代理机构:内蒙古立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话:180****1258
电子邮件:l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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