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要
根据军队装备采购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部就本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资金全部落实,欢迎供应商到我部进行报价。
项目编号:HDNDDJ-2025
项目概算:40.00万元
二、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
对桥式起重机的机械结构进行点检(27台桥式起重机机械、电控,2台塔式起重机电控),点检完毕后,出具详细点检报告。为桥式起重机改造、维修提供判定依据。对桥式起重机的检测分为机械结构和电气控制两部分。检测内容包含对起重机进行检测时需要执行的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是对检测项目结果进行判断时的准则,其检测标准应参考国标、行业标准及单位实际使用特点综合确定。待检起重机具体数量及类型见附件1。
2 引用标准
GB 6067-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 14405-2011 《通用桥式起重机》
GB 5905-2011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 50055-2011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12602-202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
JB/T 4315-2020 《起重机械电控设备》
JB/T 5897-2014 《防爆桥式起重机》
GB 5972-201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YB9254-95 《冶金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 使用工具
起重机设备性能检查需要借助多种工具来进行,表3-1对起重机设备性能检测时所需要的工具进行了明确。
表3-1 起重机维修检测仪器设备统计表
|
序号 |
测量工具名称 |
精度要求 |
检测项目 |
备注 |
|
1 |
万用表 |
±2.0% |
电压、导通 |
|
|
2 |
绝缘电阻测量仪 |
±1.5% |
绝缘电阻 |
|
|
3 |
接地电阻测量仪 |
±2.0% |
接地电阻 |
|
|
4 |
钳型电流表 |
±2.0% |
电机电流 |
|
|
5 |
经纬仪 |
4” |
导轨偏差 |
|
|
6 |
水准仪 |
±2.5mm/km |
导轨水平度 |
|
|
7 |
测拱仪 |
导轨拱度 |
||
|
8 |
红外测距仪 |
±1.5mm |
轨距 |
|
|
9 |
转速表 |
±1.0% |
电机转速 |
|
|
10 |
测厚仪 |
±0.5% |
桥架厚度 |
|
|
11 |
声级计 |
0.1dB(A) |
起重机噪音 |
|
|
12 |
手持式温湿度计 |
±2.0% |
起重机运行环境 |
|
|
13 |
游标卡尺 |
0.02mm |
钢丝绳直径 |
|
|
14 |
钢卷尺 |
动载试验 |
||
|
15 |
钢直尺 |
|||
|
16 |
塞尺 |
小车轨道与翼缘板之间间隙 |
||
|
17 |
力矩扳手 |
维修检查 |
||
|
18 |
放大镜(20倍) |
查看裂纹 |
||
|
19 |
线锤 |
静载试验 |
||
|
20 |
常用电工工具 |
维修检查 |
||
|
21 |
便携式检验照明灯 |
维修检查 |
||
|
22 |
钢丝绳探伤仪 |
钢丝绳探伤 |
||
|
23 |
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 |
水平<1.0%;垂直<5.0% |
机械结构探伤 |
|
|
24 |
便携式磁粉探伤仪 |
机械结构探伤 |
||
|
25 |
照相机 |
检查资料保存 |
||
|
26 |
秒表 |
动载试验测速 |
||
|
27 |
夹钳、探针 |
钢丝绳检查 |
4 检测内容、检测标准与检测方法
4.1 机械结构
(1)大车轨道
大车轨道位置与桥式起重机主梁垂直,两端安装有缓冲器和限位挡板。对大车轨道的检测内容主要有:轨距偏差、轨道接头间隙、轨道侧向偏差、轨道固定件、轨道外观、轨道高度差等。
(2)小车轨道
小车包括了小车轨道和小车架,小车轨道安装在起重机主梁上方,用于承载小车架的运行。对小车的检测内容主要有:轨距偏差、轨道接头间隙、轨道侧向偏差、轨道固定件、轨道外观、轨道高度差等。
(3)主梁
对主梁的检查项目主要是检查主梁的下挠、旁弯、腹板波浪、连接焊缝形等测试项目。
(4)吊钩
对吊钩的检测内容主要有:裂纹、开口度、危险断面、轴承、灵活度等。
(5)钢丝绳
对钢丝绳检查的主要内容有:钢丝绳固定、安全圈、钢丝绳状态、钢丝绳直径、钢丝绳断丝等。
(6)滑轮
滑轮检测内容主要有:滑轮外观、防脱槽装置、轴及轴承等。
(7)制动器
液压制动器检测内容主要有:外观、制动轮、实际运行、间隙、弹簧等。
(8)减速器
对减速器的检查主要是通过外观和实际运行来判断减速器的状态,检测内容主要有:稳定性、油面、齿轮、状态等。
(9)车轮
车轮与轨道同属于起重机运行机构的支承装置,车轮的检测内容主要有:外观、踏面、动态性能。
(10)联轴器
连轴器检测内容主要有:键和键槽、传动轴、橡胶弹性圈、螺栓及螺母、润滑脂。
(11)卷筒
卷筒主要用于钢丝绳的排放和固定,卷筒检测内容主要有:卷筒直径、卷筒壁、卷筒绳槽等。
(12)安全和防护装置
桥式起重机安全和防护装置主要包括高度和行程限位器、缓冲器、扫轨板、挡板和急停开关。安全装置及防护措施的检测内容主要有:高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缓冲器和端部止挡、扫轨板、急停开关、通道口联锁保护等。
4.2电气控制
4.2.1通用检测项目
(1)线路绝缘
线路绝缘检查指动力线路绝缘和控制线路绝缘检查。
(2)电源开关
桥式起重机电源开关包括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开关,主要用于检修或故障排查时切断局部电路。电源开关的检测内容有:电源开关动作灵活、无卡阻;无破损或变质;电气连接可靠,无接触不良;出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的电气设备。
(3)电气保护
桥式起重机电气保护机构主要用于保护起重机运行过程中的电气设备安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电气保护机构的检查主要是通过现场试验完成的。电气保护机构检测内容短路保护装置、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超速开关、热继电器等。
(4)照明
本处所涉及照明回路是指起重机控制柜安装的照明系统,主要为设备检查时提供照明,其控制开关为安装在控制柜上的行程开关,当控制柜打开时照明回路接通。照明回路检测内容照明电压范围为198V~231V。
(5)电铃
电铃为起重机准备运行时提供警示信号,确保设备运行范围内人员、吊装物品安全。对电铃的检测内容为:信号工作正常,控制回路可靠接通。
(6)接地
起重机接地***网相连,主要功能是为起重机提供等电位连接,其检测内容为:金属结构必须可靠接地、变压器铁芯、电缆金属护层等均应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联接,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7)指示灯
包括了桥式起重机主令控制器和控制柜上的状态指示灯,显示起重机运行过程中的状态。
(8)操作台
操作台外观无破损,台内元器件外观检查;包括防护漆面、外形是否有形变,接线柱、接线端子等有无松动、虚接等造成的灼痕,线缆有无过流、短路后发热造成的绝缘层热熔现象等;开关元器件、主令控制器等操作正常、指示灯显示正常。
(9)电线电缆
采用升降车或者行车挂工装,检查移动电缆外观是否有破损、形变等,滑车、滑轨有无变形、松动等问题。
4.2.2电气元件
(1)控制部分
起重机电气控制元件主要是指接触器、继电器,其中接触器用于对动力线路的通断进行控制,继电器用于实现信号转换、放大作用,对电气控制元件的检测内容主要有:接触器、继电器、PLC、显示屏等。
(2)动力部分
a.变频器
对变频器的检查主要有输入端子、输出端子以及功率单元进行检查,包括制动电阻、接口板等。
动态检查输出电压、电流、转矩、频率、转速等参数。
b.电动机及风机
电动机、风机的检查要从电动机电气回路和电机结构进行检查,检测内容主要有:电机表面、绝缘、电压、电流、噪音、轴承。
4.3防爆设备
(1)防爆电气设备应按照建设标准核对,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国家标准。
(2)防爆设备接口、设备安装、管路布置应符合防爆要求。
(3)对防爆设备的接地系统的接地型或接地电阻进行检测。
(4)对本安型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安全栅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接线是否正确,测量其工作电压、电流是否符合产品规范。
5负载试验
负载试验项目
负载试验包括静载试验和动载试验。在进行负载试验之前,必须对起重机进行空载试验和额定载荷试验,确保起重机是在控制系统和主梁性能完好的前提下进行负载试验。其试验要求主要有:
(1)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可靠有效;
(2)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
(3)大小车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现象;
(4)起吊额定载荷,离地面100~200mm,悬空不少于10min;检查制动器能力;
(5)起重机不应有裂纹、联接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6)起吊额定载荷,按照工作循环进行起升、制动、大小车运行的单独和联动试验,延续不少于一小时;
(7)起重机的结构和机构不应损坏,联接无松动,起重机各机构电机工作电流在额定值之内。
6其他国军标需要检测的内容
根据国军标相关要求需要检测的内容同时检测。
附件1
待检起重机数量及类型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
|
起重 吨数 |
高度/m |
跨度/m |
备注 |
||||
|
1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50/32t |
8.5 |
25.9 |
非防爆,电阻制动,集中控制,S7-300PLC,变频器备份 |
|
2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50/20t |
12 |
25.9 |
非防爆,电阻制动,集中控制,S7-300PLC,变频器备份 |
|
3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50/32t |
12 |
25.9 |
非防爆,电阻制动,集中控制,S7-300PLC,变频器备份 |
|
4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16/6.3t |
11.5 |
16.8 |
|
|
5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16/3.2t |
18 |
13.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S7-300PLC,DP从站,变频器备份 |
|
6 |
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5t |
10 |
9.3 |
防爆,接触器双速控制,无PLC |
|
7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16/10t |
21 |
16.8 |
非防爆,电阻制动,集中控制,S7-300PLC,变频器备份 |
|
8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10t |
10 |
16.8 |
防爆,接触器双速控制,无PLC |
|
9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50/20t |
9 |
25.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IL40PLC,变频器备份 |
|
10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50/30t |
11 |
25.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IL40PLC,变频器备份 |
|
11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50/20t |
11 |
25.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IL40PLC,变频器备份 |
|
12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5/3t |
9 |
13.5 |
防爆,共直流母线,S7-300PLC |
|
13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100/30t |
11 |
28.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S7-300PLC,DP从站,变频器备份 |
|
14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100/20t |
11 |
28.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S7-300PLC,DP从站,变频器备份 |
|
15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100/20t |
11 |
28.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S7-300PLC,DP从站,变频器备份 |
|
16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100/30t |
10 |
25.5 |
非防爆,电阻制动,集中控制,S7-300PLC,变频器备份 |
|
17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100/20t |
10 |
25.5 |
非防爆,电阻制动,集中控制,S7-300PLC,变频器备份 |
|
18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20/5t |
14 |
16.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S7-300PLC,DP从站,变频器备份 |
|
19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20/5t |
14 |
16.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S7-300PLC,DP从站,变频器备份 |
|
20 |
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10t |
6 |
19.5 |
防爆,接触器双速控制 |
|
21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5t |
10 |
7.5 |
防爆,接触器双速控制 |
|
22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5t |
10 |
7.5 |
防爆,接触器双速控制 |
|
23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50/20t |
11 |
25.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S7-300PLC,DP从站,变频器备份 |
|
24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50/30t |
11 |
25.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S7-300PLC,DP从站,变频器备份 |
|
25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台 |
1 |
50/20t |
11 |
25.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S7-300PLC,DP从站,变频器备份 |
|
26 |
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5 |
9.4 |
7.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S7-300PLC,DP从站 |
|
27 |
单梁起重机 |
台 |
1 |
2 |
5.4 |
7.5 |
防爆,电阻制动,异地控制,S7-300PLC,DP从站 |
|
28 |
塔式起重机 |
台 |
1 |
20/10t |
71.9 |
非防爆,电阻制动,集中控制,S7-400PLC,DP从站,变频器备份 |
|
|
29 |
塔式起重机 |
台 |
1 |
100/30t |
85 |
非防爆,电阻制动,集中控制,超御PLC,变频器备份 |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的能力;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地方和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无外资背景
(2)独立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项目组织实施要求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入选全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航天系统部有关承制单位名录。b.已经通过相关名录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c.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应级别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并经有关名录注册管理单位批准。
(2)采购方式:询价。
(3)项目概算:40.00万元。
(4)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行吊点检工作,计划工期:根据甲方需求分批组织(2025年)。
(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价格包含材料费、设计生产费、人工安装费、设备调试费、包装运输保险费等)。
(6)参与方式:
请于2025年3月25日(含)前以电话形式与甲方联系报名,并邮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登记证明及“投标人资格条件”需求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将取消报价资格。
甲方将于1月26日完成报价单位资格预审,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免费发售询价文件。不要求候选供应商交纳保证金。
①报价文件的组成:(1)投标一览表,设备明细投标单,交货工期,项目方案。(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注册证书(复印件)、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装资质证书(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或鉴定书(复印件)、企业银行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两年来主要业绩、同类型产品获得重大奖励的证书复印件(如有)等。
②报价文件必须进行密封装订,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③未按要求填写、封装文件的,投标文件作废。
供应商于2025年4月1日前将报价文件邮寄至我方,我方将于4月2日于山西驻地组织统一开标确定成交单位,期间全程录像,确保询价过程公平公正。询价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报价单位,响应单位如有异议可查阅询价录像。
4.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保障部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6****7241(因工作原因可能导致电话接通不便,可短信报名,模板: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名项目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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