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三访、四察、五送”活动,提升辖区妇女就业技能。根据《关于印发<经开区区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经开财〔2024〕46号)等文件要求。拟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结合职业技能教育及培训等内容,开展2026年阿拉街道妇联“家+”项目—妇女技能培训。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6年阿拉街道妇联“家+”项目—妇女技能培训
(目录代码:A0302,目录名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精准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及妇女就业意愿,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及岗位对接、定制化课程设计、理论与实***平台等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全球妇女峰会精神及全国、省市妇联关于“实干开新局 巾帼建新功”相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精准提升失业创业妇女职业技能,拓宽增收就业渠道,促进成功就业。
五、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6年预算妇联活动经费。
六、 承接标准
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承办相关活动资质的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4. 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
七、 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协助做好“家+”项目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活动主办发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家+”项目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 公示期
自本计划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9月7日到9月11日)。
十一、 响应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9月11日17:00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焦方祎,0871-****2866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阿拉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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