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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二院病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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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01QT2025FW8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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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市二院病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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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01QT2025FW82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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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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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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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何老师 0553-***9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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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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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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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谢为慈、黄婷婷 177****5211、180****6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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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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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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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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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路****号****楼(****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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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0.09元/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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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 |
黄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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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1年+1年+1年,合同一年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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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市二院病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本次招标的综合单价对2025年7月初至2028年6月底新产生的纸质病案约12600000页进行数字化处理。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体数量和进度根据实际应用进行调整。 服务要求:对原始纸质病案应用数码技术分页数字化加工制作,形成数码图像,并负责对后续产生的原始纸质病案定期处理。 服务时间:三年(1年+1年+1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人及国家现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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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处理服务(二期);2、铜陵市第四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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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四川青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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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道****号1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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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0.094元/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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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 |
王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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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1年+1年+1年,合同一年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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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市二院病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本次招标的综合单价对2025年7月初至2028年6月底新产生的纸质病案约12600000页进行数字化处理。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体数量和进度根据实际应用进行调整。 服务要求:对原始纸质病案应用数码技术分页数字化加工制作,形成数码图像,并负责对后续产生的原始纸质病案定期处理。 服务时间:三年(1年+1年+1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人及国家现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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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凉山州会东县人民医院病案数字服务项目二期;2、成都市双流区中医医院数字化病历扫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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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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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路****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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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0.095元/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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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理人 |
李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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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1年+1年+1年,合同一年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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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市二院病案数字化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本次招标的综合单价对2025年7月初至2028年6月底新产生的纸质病案约12600000页进行数字化处理。医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具体数量和进度根据实际应用进行调整。 服务要求:对原始纸质病案应用数码技术分页数字化加工制作,形成数码图像,并负责对后续产生的原始纸质病案定期处理。 服务时间:三年(1年+1年+1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人及国家现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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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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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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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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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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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gov.cn),联系电话:0553-***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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