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中心学校物业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6AEEFN5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中心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P38页评标办法中业绩要求:1.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物业服务业绩的(含在管/已履约完毕),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注:同一业绩的续签合同不累计得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请问:本项目属于物业类服务,服务主体内容绝大部分为保洁服务,配置作业人员以保洁人员为主。条款仅表述为“物业服务业绩”,未明确定义业绩范围。保洁属于物业服务的常规分项,市场既有综合物业服务合同,也有单独签订的专项保洁服务合同。我单位无法确认:独立的专项保洁服务业绩,是否属于本条所指的“物业服务业绩”、能否计分;如标准不明确,将造成投标人准备材料无依据、评审存在自由裁量空间。恳请予以澄清:①专项保洁服务合同业绩是否认可、可参与本项业绩打分;②如专项保洁业绩不予认可,请明确本条款可得分业绩的具体范围,便于各潜在供应商按标准编制响应文件。
答复:本项目为综合性物业服务项目,除保洁外,还包含秩序维护、设施巡查、后勤保障等一体化服务,需要供应商具备整体统筹管理能力;单一保洁专项合同仅涉及单项作业,无法体现综合物业统筹管理能力。故本项目评分条款中“物业服务业绩”为综合物业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范围界定:可计分业绩为同时包含两项及以上物业服务内容的一体化综合物业合同,服务内容至少包含保洁、秩序维护、设施巡查、绿化养护、后勤管理、场区综合管理、垃圾清运等本项目同类物业服务工作内容中任意两项;仅单独签订的专项保洁服务合同或其他单一专项服务合同,不属于本项认可业绩,不予计分。
2.磋商文件P38页评标办法中人员配备要求修改为: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领班(1人,满分3分):1.每提供1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三级及以上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满分3分。
二、其他人员(不含领班,满分2分):
1.具有保洁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得2分,满分2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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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学校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照山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88922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楼
联系方式:0551-****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艳丽
电 话:0551-****507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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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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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156/nJfYoqABMqitpwL52vE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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