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年6月4日
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26】-231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的委托,对项目编号为浙恒采字【2026】-231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2026-2027年物业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2026-2027年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及提供物业服务,其中包含前台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及驾驶服务,服务有效期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交付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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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预算金额 |
管理费费率 最高限价 |
要求及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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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2026-2027年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
782.24万元 |
7%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
本项目预算含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高温费等全部费用,其中支付给员工的年终奖不纳入管理费的计算中(年终奖约80万元)。后期服务过程中,员工入职体检费由物业公司支付;服装费根据采购结算单由招标人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管理过(含正在承接中)党政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3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3.5截止投标截止日(含),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宁波银行供应商库黑名单。
3.6投标人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三层股权穿透,能对供应商实施控制的自然人)与我行相关人员及其近亲属(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子女的配偶)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得参与我行采购项目。(注:对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中的任何内容或条款,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由宁波银行保留对其进行最终解释和裁定的权力)。
3.7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品目)采购:
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⑵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3.8投标人涉嫌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3.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用于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编入资信技术文件内。如无上述资料,作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2026年6月4日-6月11日(逾期不受理),上午9时-11:00时,下午14:00-16:30时,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街****号****写字楼招标代理部门)。
4.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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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提供的证件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彩色 PDF 扫描件。本项目接受电子邮箱报名。)
5.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备注: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5.3截至投标人报名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5.4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管理过(含正在承接中)党政机关****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须提供:①合同。②因合同而发生的资金来往证明或发票。所有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复印件模糊不清晰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5.6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在报名邮件正文中同时注明)。
注:
①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宁波银行采购管理系统的账号注册(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注册完善信息并通过审核)。
②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报名资料【含报名资料、标书费汇款凭证、开票信息(需明确开具增票或普票)】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49****@****.com,报名资料,于当日16:30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报名受理回执将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回复。
③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竞价响应时将对各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形式:***网银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银行账号:91010122000121236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14时00分。
7.2投标地点: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街****号****写字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8.开标会议时间、地点、出席要求: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6月24日14时00分在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街****号****写字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联系人:张志鹏
电 话:0572-***2196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南****大道****号
代理机构: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嘉
联系电话:0572—2199129
地 址:****街****号****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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