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683263030350000003- JQ-SZ20260607
二、项目名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中心小学扩建工程(智慧操场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589800(元) | 杭州瑞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路****号 | 83.2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中心小学扩建工程(智慧操场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中心小学扩建工程(智慧操场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TK特控等 | V3.2.7等 | 1批 | 5898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俞彬,周宁,祝振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邢成思,骆春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847.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小学
地 址:嵊州市三界镇
项目联系人(询问):祝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1309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5-****1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路****号****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0689
质疑联系人:王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068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财政局、浙****中心(杭州 )
地 址:****街****号****大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联 系 人:林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767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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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稿-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提升工程-****中心小学扩建工程(智慧操场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docx
262.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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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293.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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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289.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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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140/00sT0qABni4p5U9XS_Y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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