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采购项目批前公示—P4J&J4J新车型委托研发总院开发项目
提示: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项目,不得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神龙汽车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神龙汽车科技P4J&J4J新车型委托研发总院开发项目
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东风集团新能源"跃动工程"计划整体安排,神龙汽车有限公司研发职能整体划转至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研发总院。
1. 神龙公司委托东风研发总院完成P4J的工程设计开发工作(造型除外)。项目于2025年8月启动。工作内容包括:一阶段-六阶段,出流阶段设计质量问题整改、软件优化迭代等。
2. 神龙公司委托东风研发总院完成J4J的部分工程设计开发工作(***平台、动力系统、电气架构、智驾智舱等系统设计开发)。项目于2025年8月启动。工作内容包括:一阶段-六阶段,出流阶段设计质量问题整改、软件优化迭代等。
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估算金额(元 , 含税): 含税/万元
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理由: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板块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研发总院(以下简称研发总院)服务于集团各板块研发工作。研发总院已建立与"4+2"事业相适应的研发体制,构建1+n研发体系,统一研发流程,推行技术标准、平台统一的战略,将研发改革的成果外溢至业务端,发挥协同效应。研发总院满足神龙公司研发领域开发服务的业务需求。
依据公司或者本单位管理制度条款: 工业品及服务供应商选择流程P-RD-DTP-014
股东内企业自身具备相应资质,依法能够自行生产或提供服务并具备优势、能够满足实际需要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1号
供应商资质情况说明: 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研发总院已建立与"4+2"事业相适应的研发体制,构建1+n研发体系,统一研发流程,推行技术标准、平台统一的战略,将研发改革的成果外溢至业务端,发挥协同效应,具备承担神龙公司研发领域开发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注意:需说明供应商资格/认证/证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应作为附件上传)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3天,自公示发布日起算(最后1日为节假日的顺延1日)。公示期间,若有疑问或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将通过电话、邮件、写信等异议渠道向采购人反馈,超出公示有效期不接受异议。
四、其他补充事宜: 特申请向"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采购。本项目预算为含税?万元。
五、异议渠道/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千里峰
联系电话: 139****3692
邮箱: qi****@****.comc.n
采购单位地址: 武汉****路****号
六、监管部门
监管机构/部门联系人: 喻家青
联系电话: 027-842 90038
邮箱: YU****@****.****.CN
监管机构地址: 武汉****路****号
附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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