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沛淼塑料制品厂(个体工商户)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论、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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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68-***4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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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沛淼塑料制品厂(个体工商户)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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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潮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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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沛淼塑料制品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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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塑料制品18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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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东权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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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建设,基本不涉及土建施工,仅进行设备安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网进入东凤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产生量较小,经加强通风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车间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引至1条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如在设备底座安装防震垫,设置隔声罩,利用声屏障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等;根据厂房周边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房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加强设备管理,对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严格作业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料、废包装材料拟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和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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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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