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江门市越盛科技工业有限公司照明灯具及配套橡塑胶件生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路****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0750-***9020,0750-***9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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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名称: | 江门市越盛科技工业有限公司照明灯具及配套橡塑胶件生产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越盛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江****路****号32-2座首层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庆华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均为1158.83平方米,主要从事照明灯具和橡塑胶制品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照明灯具30万个/年、配套橡塑胶件60吨/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注塑废气、开炼废气、硫化废气、密炼废气经过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新会智造产业园大泽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和残次品、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交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环烷油废包装桶、硫磺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及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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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13108/WUIQjqABni4p5U9XhwL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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