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7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2日。
电话:0391-6633422 6633571
传真:0391—663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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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楼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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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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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20万吨熔剂灰岩粉项目 |
河南省济源示范区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川四号线西侧 |
济源市国泰采矿有限公司 |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利用原9#破碎站进行改建,以熔剂灰岩矿为原料,主要建设1条年产20万吨熔剂灰岩制粉生产线。改建后,所有破碎站整体破碎规模不变,仍为100万t/a。工艺流程:熔剂灰岩矿-破碎-筛分-制粉-成品。生产设备:破碎机、筛分机、制粉机等。 二、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走肥田;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废气:本项目投料、破碎及筛分工序废气收集后引入现有的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3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涉PM企业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10mg/m3);制粉及筒仓粉尘收集后,引入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新建)处理,处理效率为99%,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3以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通用涉PM企业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10mg/m3)。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颚式破碎机、滚筒筛等,经厂房隔音、基础减震后项目四周厂界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所有固废均可得到100%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造成影响。 |
0391-***3422 0391-***3571 |
| 济源市国泰采矿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熔剂灰岩粉项目报告表(公示板).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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