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智慧高速建设方案及评价体系研究》科技创新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智慧高速建设方案及评价体系研究》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采购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智慧高速建设方案及评价体系研究》科技创新项目。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相关服务内容并经验收合格之日止。
2.3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智慧高速建设现状与需求分析;(2)智慧高速建设方案设计;(3)智慧高速评价体系建立。研究预期目标为:
a.形成高质量研究报告:完成《智慧高速建设方案及评价体系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智慧高速建设现状与需求分析、建设方案设计、评价体系构建、实施策略与保障措施等方面,为智慧高速建设项目提供全面、系统的理论指导与实践方案。
b.提出创新建设方案:设计出一套具有创新性、前瞻性且符合高速公路实际需求的智慧高速建设方案,在基础设施智能化、交通运营管理智能化、出行服务智能化等方面形成独特的解决方案,提升高速公路的整体性能与服务水平。
c.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构建一套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智慧高速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指标、评价方法与评价流程,能够对智慧高速建设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准确评估,为项目的决策、建设、运营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d.推动技术与管理创新:通过本项目研究,在智慧高速建设关键技术应用以及运营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一定程度的创新,为内蒙古自治区智慧交通发展积累经验,促进交通行业的技术进步与管理水平提升。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自治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规定。
2.5 安全要求: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自身安全,服务期间的所有安全问题均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询比公告附件。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地点:“***平台”(http://www.****.com)
方式:在线获取。登录“***平台”(http://www.****.com)***网上报名,下载相关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供应商无需办理CA锁,注册账号密码即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288。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供应商如未从“***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售价:免费获取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其他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请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平台(http://www.****.com)登录各供应商账号完成提交。
5.3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上午9:30
5.4 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2026年10月12日上午9:00-9:30在《***平台(http://www.****.com)》进行远程开标解密,***平台工作人员。
5.5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站上发布:
***平台(http://www.****.com);
***平台(http://www.****.com.cn);
***平台(http://www.****.com);
***平台(http://www.****.com)。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瓦房院村
电 话:0471-***5055
邮 编:010100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白庙子镇瓦房院村
电 话:186****6013
联 系 人:姜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街****号****大厦****楼
邮 编:010051
电 话:185****6644
联 系 人:杨先生
2026年9月18日
附件一、资格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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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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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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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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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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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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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仅适用于企业);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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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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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附件二、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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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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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 |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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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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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第3.7.3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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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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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周期、质量目标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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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未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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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a.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 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供应商未对合同格式条款有重要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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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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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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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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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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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审价格 |
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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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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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50分 (2)技术部分:40分 (3)报 价: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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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审基准价的计算: (1)评审价的确定: 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文字报价 (2)评审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供应商的评审价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审价平均值。 (3)评审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审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审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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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及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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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商务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15分) |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要求的,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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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30分)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得25分,供应商主要参与的(包含正在参与)交通科研项目每增加1项加5分,最高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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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5分) |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要求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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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
技术评分标准 |
①按采购文件编制了服务方案,得24分;②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且方案内容基本切合题旨,得24~32分;③编制服务方案详细,针对性强,内容具体,能充分体现本项目特点,得32~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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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报价评分标准 |
当供应商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报价得分; F——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供应商的报价; D——评审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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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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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评审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技术评分得分高的优先; (3)商务与技术评分之和得分较高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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