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大学医学新校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400G26091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大学医学新校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佳木斯大学医学新校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社会(2026)67号文件核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大学医学新校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街****号,佳木斯大学第一学区北侧,用地面积20279平方米
2.3工程规模:新建2栋学生宿舍,总建筑面积29600平方米,其中,1#学生宿舍建筑面积20700平方米,2#学生宿舍建筑面积8900平方米。(具体规模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20日,总工期:60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31483481.05元(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可超出控制价)
3. 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根据《****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近2026年7月-2026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个月)或新入职人员(入职时间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个月),提供自入职之日起所有已缴纳月份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入职时间证明材料(如入职登记表或录用通知书;若为尚未产生社保缴纳记录的新入职人员(入职不足1个月),提供劳动合同,情况说明(说明入职时间,尚未产生社保记录的原因,并承诺其真实性)。
注:(适用于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须承诺,配备人员数量和资格均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且无在建项目,***平台管理。相关人员信息将同步纳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并作为后续合同签订的核心履约依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随意更换。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网站、“***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进行核实)
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
3.5.2在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网htt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时间);
3.5.3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5.4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网”(http://****.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的“***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网”中的《***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网-***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中心(佳木斯****楼****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网(http://****.gov.cn)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采用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盲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济标评审明标。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8.3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中心服务专线0454-***6686***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gov.cn)。
8.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gov.cn)。
8.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5112,举报邮箱:jm****@****.com。
8.6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5112,举报邮箱:jm****@****.com。
8.7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5112,举报邮箱:jm****@****.com。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佳木斯大学
地址:****街****号
联系人:李俊峰
联系电话:195453866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鸿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路****号****写字楼
联系人:李玥
联系电话:0451-****0199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佳木****中心联系人:王琪
电话:0454-***5112
日期:2026 年 09 月 22 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网''中的《服务指南》***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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