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C-0114-26J6-FG1824
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
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工字钢及钢板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二六年十月
中国·西安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4-26J6-FG1824
一、采购条件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需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型材一批,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使用人”),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谈判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土建、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
2、项目概况: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和清水县境内,距天水市区直线距离约47km,公路里程约69km,距离兰州市公路里程约370km,距西安市区公路里程约343km。甘肃黄龙抽蓄电站总装机容量2100MW,电站额定水头为640m,安装6台单机350MW可逆式机组。黄龙抽水蓄能电站枢纽建筑主要包括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开关站、下水库、下水库库尾拦沙坎、泄水及补水建筑物等组成。工程属一等大(1)型工程。我部承担输水发电系统施工,合同额约19.59亿元,工期约70个月。
3、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所需型材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型材包含工字钢及定制钢板)以下简称型材。
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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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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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字钢 |
Q235B,22# |
吨 |
950 |
9m/12m |
|
2 |
钢板 |
Q235B 250*220*16㎜ 开孔 |
吨 |
20 |
加工开孔详见附图1 |
|
3 |
钢板 |
Q235B 230*230*16㎜ 开孔 |
吨 |
20 |
加工开孔详见附图2 |
注: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具有不确定性,仅供参考。合同执行期间按照现场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计算,不会因数量变化进行调整价格。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实际供货数量与谈判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工程发包人(业主)需要对本标段施工中的材料甲供时,采购人及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双方已签订的合同相应终止,中标人应给予理解、接受,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
5、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至项目施工结束,具体到货时间要求以买方提供的供货计划(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元龙镇庙坪村。
7、质量要求符合下列标准:
型材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强制性标准要求,产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8、每批次进场材料供方须配合需方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如经需方试验室或需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以及需方技术质量要求的,该批次材料作退场处理,供方不得有异议,同时还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赔偿需方工期延误等全部经济损失。
9、结算支付条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卖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与买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规格核对等签证手续。买卖双方对结算周期实际进场材料的数量、金额进行核对后办理结算,结算单及清单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卖方提供结算金额的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至买方后30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70%,60日内支付到95%,剩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12个月)后3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后一次性支付。要求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一票制结算。
货款支付方式:采购人采用现汇支付或供应链金融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农行保理e融、工行云信、民生信融e)、招商银行(付款代理、招行云证)、平安银行付融通、电建保理(电建融信工行、电建融信农行、电建融信建行、保理公司)等支付,供应链金融产品时间不超过1年(含),贴息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本次采购单价为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含税信息价+含税固定费用,含税综合交货单价为到工地车板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车费(卸车由使用人负责)、出厂检验试验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使用人前的一切费用,确定成交后不在增补任何费用;采购人应按生产进度分批次进行发货。
11、计量方式:材料到达目的地后,由使用人现场验收人员对材料数量进行验收确认,按照实际过磅确认交货数量,过磅交货数量偏差(磅差)原则上不得超过±3‰,材料货到工地后由使用人进行过磅,交货重量偏差在±3‰内以响应人仓库过磅出库单为准;交货重量偏差超过±3‰的,按使用人实际过磅重量进行结算;交货重量偏差不能连续出现三次负偏差,否则按之前累计的负偏差扣减计量后结算。对验收数量存在异议时,可找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复磅,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询价采购产品),提供所需标的物(工字钢、钢板)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各一份。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要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需提供生产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所代理的产品制造企业满足1条中相关要求。
3、响应人应具有型材相关供货业绩,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的型材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单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附合同主要信息页扫描件及对应合同一份发票扫描件等证明合同真实性的支撑资料,未提供支撑资料业绩无效)。
4、供应商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采购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参与。响应人不能作为其他响应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
6、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10:00前(北京时间)***平台(https://****.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6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供应商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平台首页,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操作,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响应文件开启由“***平台”在响应截止时间后自动对各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及时关注开启结果。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平台(http://www.****.com)***网(http://****.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港兴****中心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36****6582
电子邮箱:75****@****.com
使 用 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甘肃黄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元龙镇庙坪村
联 系 人: 谈永清
电 话: 152****3007
电子邮箱: 33****@****.com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134****9162
电子邮箱:11****@****.com
九、纪检监督机构
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4672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北工程公司
202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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