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物资采购
(采购编号:2026-6-和平路-20-钢护筒)
询价文件
询价组织单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
采购单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
2026年9月20日
目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PAGEREF _Toc4699 \h 3
一、询价条件 PAGEREF _Toc32198 \h 3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PAGEREF _Toc25619 \h 3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PAGEREF _Toc11827 \h 3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PAGEREF _Toc13488 \h 4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PAGEREF _Toc7889 \h 4
六、联系方式 PAGEREF _Toc8981 \h 5
七、附表 PAGEREF _Toc23554 \h 5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PAGEREF _Toc30462 \h 6
一、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PAGEREF _Toc20459 \h 10
二、报价文件的编制 PAGEREF _Toc5618 \h 11
三、中标通知 PAGEREF _Toc9767 \h 12
四、签订合同 PAGEREF _Toc4255 \h 12
第四章 供货要求 PAGEREF _Toc5222 \h 40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PAGEREF _Toc3323 \h 40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PAGEREF _Toc10709 \h 40
三、质量标准 40
四、验收标准 40
五、相关服务要求 PAGEREF _Toc16189 \h 41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18605 \h 42
一、报价函 PAGEREF _Toc10763 \h 44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PAGEREF _Toc19978 \h 45
二、授权委托书 PAGEREF _Toc1321 \h 46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PAGEREF _Toc3497 \h 47
四、分项报价表 PAGEREF _Toc25861 \h 48
五、资格审查资料 PAGEREF _Toc23817 \h 51
六、报价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PAGEREF _Toc18589 \h 58
七、技术支持资料 PAGEREF _Toc24882 \h 59
八、相关服务计划 PAGEREF _Toc17138 \h 60
九、信用承诺书 PAGEREF _Toc8935 \h 61
十、其他资料 63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物资采购
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2026-6-和平路-20-钢护筒
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询价人为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询价项目资金来自 资金来自市财政筹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 钢护筒 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全线里程7.3km,采用主线高架形式敷设,起点在青园街西侧顺接既有和平路高架桥,终点在复兴大街以东落地,****城市主干路。本项目为联合体施工,我方负责K1+527.651-K3+999.3段共计2471.649m施工。主路双向六车道,城市快速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80km/h,辅道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50km/h,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60m,****道****对。本次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智慧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等。
2.2 询价内容: 钢纤维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询价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范围符合本期招标物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1.4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09 月 24 日 10:00时至 2026 年 09 月 27 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网”(网址:https://****.cn)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01 日18: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
项目地址:河北****大街****号
询价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
询价组织机构地址:河北****大街****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9241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1802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9241
2026 年 09 月 20 日
七、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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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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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1 |
钢护筒 |
吨 |
150 |
项目指定地点 |
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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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要求:国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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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收方式:提供检尺及点数计量,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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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算周期: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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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周期: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后30天,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70%的货款,待该批次结算款第一次支付后的60天支付该批结算材料价值27%,…以此类推,直至该批次结算款支付完毕,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如因买方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买方支付延迟,卖方给予一定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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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付方式:网银转账支付;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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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范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数量增减提出异议。3、投标报价分出厂单价、运杂费、安装费(运杂费含运费、中转库费用、出库装车费及中转库至工地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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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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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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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采购项目 |
名招标人名称: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 地址:河北****大街****号 联 系 人:位先生 联系电话:187****3123 项目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9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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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询价组织机构 |
名称: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 地址:河北****大街****号 联系人:位先生 联系电话:187****3123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48603299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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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计量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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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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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询价范围 |
(物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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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交货期 |
交货期: 1 个月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6年 10 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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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交货地点 |
和平路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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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技术质量标准 |
国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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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参与单位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详见询价公告报价人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参与单位对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技术条款要逐条响应并作详细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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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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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报价单位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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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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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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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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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
以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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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参与单位要求澄清询价文件 |
截止时间: |
|
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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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询价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内线上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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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参与单位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 |
截止时间: |
|
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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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询价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内线上补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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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参与单位人确认收到询价文件修改 |
截止时间: |
|
形式: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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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详见询价文件“3.1报价文件的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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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简易计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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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最高限价 |
☑无 □有,最高报价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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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报价的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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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报价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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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R无 £有,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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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23年至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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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3年01月01日至本次询价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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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23年01月01日至本次询价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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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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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A(2) |
报价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报价文件副本份数:0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其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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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A(3) |
报价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电子报价文件上传格式太大的,可分两部分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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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B) |
报价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详见询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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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B) |
报价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所有资料均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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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年 10 月 01 日18: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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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A) |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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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
报价文件是否退还 |
☑否 □是,退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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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询价小组的组建 |
询价小组构成:5人; 询价小组确定方式:单位选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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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
询价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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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公示期限: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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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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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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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采用电子询价报价 |
□否 ☑是,具体要求:按报价单位须知有关条款约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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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所有资料均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请报价单位给予重视,如未按照要求制作标书,将视情况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格式必须按照询价文件第七章要求制作,不得随意删减内容。 3、根据中交三公局《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变更、解除合同、办理结算及签署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所用印章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电子合同专用章,项目经理部公章不得用于上述文件的签署。双方合同、结算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在加盖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电子合同专用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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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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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1 告知书
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2 情形认定
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
(一)不廉洁行为
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以他人名义进行报价、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1.3 惩戒措施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报价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报价、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1.4修复机制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1.5信用承诺书
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报价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
二、报价文件的编制
2.1 报价文件应按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供货要求、询价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报价文件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询价单位的承诺。
2.3 报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询价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三、中标通知
在报价有效期内,询价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报价人。
四、签订合同
询价单位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单位提出附加条件,询价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询价单位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予以赔偿。物资(钢护筒)采购合同
招标(或竞价、询价)编号: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买方: (或简称“甲方”)
卖方: (或简称“乙方”)
根据招标(或竞价、询价)文件、中标通知书(或采购确认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中交三公局 项目(工程) 的 钢护筒 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按以下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1、本合同相关名词定义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卖双方之间签署《 采购合同》及有关协议,包括附件、备忘录、会议纪要、技术资料、投标澄清函、联系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监理单位”或“监理”指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作为合同材料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
1.3“腐败”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4“欺诈”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5“天”指日历天。
2、材料明细及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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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 单价(元) |
税额(元) |
税率 |
暂定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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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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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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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不含税金额(元)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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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增值税税额(元)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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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含税金额(元) |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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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票制(一票制、两票制或多票制,根据实际填写)。税率: %;(根据实际税率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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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单价约定
2.1.1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单价组成包含材料费、包装费、安装费(包含辅材)、运杂费、装卸费、出库费、产品维护费、服务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利息、税金以及所有明示和暗示的费用,为卖方将物资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含税价格。除另有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单价不作调整。若买方上级单位组织集采且集采价格优于卖方价格,本合同可能随时取消或降低供货数量,买方不予补偿任何费用,卖方需自行考虑此风险。
2.1.2单价形成机制:合同结算单价为固定价,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2.1.3单价变更机制:
2.1.3.1卖方主动书面提出降低合同全部或部分物资单价或总价,双方可调整单价或总价。
2.1.3.2补充协议物资金额增加小于本合同总量的20%,但距本合同签订时间大于6个月以上,因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调整剩余合同单价或仅对新增部分物资单价重新确定。
2.1.4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若由于卖方原因引起相关税率调整,本合同含税单价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在本合同单价内调整不含税单价和税额,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
2.2数量约定
本合同第2条“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执行,数量以买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数量即实际结算数量为准。
如果卖方供货不及时或卖方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买方要求,买方有权降低供货数量或解除合同。签订合同后如卖方不满足买方业主和(或)监理的准入审批,视为卖方无法供货,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2.3材料生产厂家: ;业主入围厂家品牌限定: 。
3、质量要求
3.1卖方应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
3.2 基本质量要求标准:材质:常用Q235B、Q355B钢板,材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复检报告,性能满足 GB/T700、GB/T1591;永久钢护筒、深水、强腐蚀环境按设计选用更高等级钢材。钢板外观:无裂纹、夹层、分层、重皮、严重锈蚀、麻坑;厚度偏差满足标准,不允许负偏差超标。卷制钢管:直缝卷管、螺旋管均应满足对应钢管标准。
3.3本合同交付的材料符合技术规格书(如有,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
3.4产品质量、尺寸、外形、重量、允许偏差等也要满足设计图纸、买方业主和(或)监理的相关要求。
3.5材料的生产厂家,符合买方业主入围厂家的规定。
3.6合同中所有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合同。
4、运输方式、包装方式、防护要求
4.1 运输方式: 汽运 。卖方应采用厢式货车或带防护栏的平板货车运输,严禁敞篷车、无固定装置车辆运输。
运输过程要求:卖方须委托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物流公司承运,司机须持相应资格证。卖方应综合考虑物资的性质、重量、大小、运输距离和时间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卖方可设立定位跟踪系统,实时监控货物运输路线,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
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区域时,须服从买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严格按照买方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规范停车和卸货。卖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过程中,若造成买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卖方须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卖方应对运输和装卸环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4.2 包装方式:钢护筒内层防水膜必须全封闭封口,两端圆头完整包裹,杜绝雨水渗入导致内部钢丝锈蚀,外层加厚耐磨编织袋;沿海、潮湿工地额外增加一层防水油纸;所有包装、随货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本合同技术规格书及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买方合理要求。
4.3 整车车厢全覆盖防雨篷布,四周压紧封牢;格栅不得露天敞车运输。钢塑格栅严防淋雨,防止内部钢丝锈蚀;玻纤遇潮易散丝,严禁雨淋。包装破损漏膜的货品需提前重新裹防水膜,否则不得装车,不得与钢筋、钢管、尖锐石块、角钢、焊渣等硬质尖锐物料同车混装。
5、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5.1交货时间: 。
5.2交货地点: 。
5.3交货方式: 。
5.4销售批准及证明文件
需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出售的,卖方应当在交货时(或交货前)提供 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因为文件不全而导致合同材料的所有权不能转移给买方或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
6、计量
本合同采用第 种方式进行计量。
6.1磅重交货的材料:以 (地点) 磅重净重为依据。如有异议,可到 (双方约定的过磅点) 复核。过磅重量与送货单数量有较大偏差时,双方应查找原因确保货物质量无损失时方可办理验收手续。
6.2理重交货的材料:按理论换算计量,买方有权进行过磅复核,理论重量与过磅重量的偏差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相应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规定。本合同约定的偏差条款为: ,如果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规定与本条款不相符,则以本条款为准。
7、联络
7.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
7.1.1买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卖方联系、沟通协调、供应计划的签发、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卖方异议的处理等。
7.1.2卖方授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邮箱: 通讯地址:
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买方联系、沟通协调、供应计划的接收、组织材料供应、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买方异议的处理等。
7.2如有变更,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
7.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
7.3.1买方向卖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协议第7.1.2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卖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
7.3.2买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买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买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
7.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卖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卖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卖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7.3.4卖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卖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8、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8.1验收
8.1.1单据验收:卖方必须提供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送货单、材质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 、 。
8.1.2质量验收:初步检查材料外观质量合格后,买方试验部门取样做质量初步检测,收货不代表买方认同卖方材料质量合格,材料抽检合格并不减轻和免除卖方对其材料应负的质量责任。
8.1.3数量验收:参见本合同第6条。
8.1.4指定验收人姓名: ,电话: 。
8.2提出异议期限
8.2.1买方对卖方提供材料单据有异议时,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卖方接到买方异议后,在 天内协商解决。
8.2.2买方对卖方提供材料数量有异议时,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卖方接到买方异议后,在 天内到买方现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卖方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2.3买方对卖方提供材料质量有异议时,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卖方接到买方异议后,在 天内到买方现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卖方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3 质量争议检测
双方对材料质量检测结果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材料不能满足本合同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材料,卖方应及时退货或者换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货款(已支付的卖方应及时返还)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8.4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若买方收货、验收完毕的材料,但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如质监、交通、住建等部门)或业主单位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缺陷),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进行整改,并赔偿买方的损失。
9、结算与支付
9.1结算
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
9.1.1结算周期:自 至 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本结算周期结束后 天内,卖方必须联系买方办理结算,逾期没有办理结算且没有书面告知买方的,视为卖方放弃该批材料结算,买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
9.1.2结算依据:卖方将买方签认的《进场验收单》(买方提供格式)整理汇总后,交买方办理对账事宜,买方在双方确认材料数量、规格及结算单价后收回《进场验收单》原件并开具《对账确认单》。《对账确认单》应扣除买方有异议部分的材料金额。双方签字的《对账确认单》为卖方开具发票的唯一有效依据。
卖方开具发票后,买方办理《结算单》,《结算单》应扣除: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的预付款(如有)、违约金(如有)、留置的质保金等相关约定金额。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本合同唯一有效的支付依据,现场收发料凭据不得作为支付依据。现场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9.1.3《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
9.2支付
9.2.1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 方式进行支付。
(1)使用现款支付;
(2)使用期限为 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
(3)使用期限为 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
(4)使用期限为 个月的信用证支付;
(5)使用金融产品支付: ;
(6)其他支付方式: ;
(7)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构成): 。
乙方同意接收以“甲方”或“甲方委托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甲方”或“甲方委托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甲方”或“甲方委托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该受托支付行为不构成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债务加入。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9.2.2卖方收款账户
收款人:
账 号:
开户行:
9.2.3 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
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后 天,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 %的货款,待该批次结算款第一次支付后的 天支付该批结算材料价值 %,…以此类推,直至该批次结算款支付完毕,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如因买方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买方支付延迟,卖方给予一定的理解与支持。
10、发票
10.1 买卖双方税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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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买方 |
卖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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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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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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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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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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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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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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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10.1.1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买卖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
10.2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后,卖方应根据本期对账确认单在 个工作日内开具并送达真实、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给买方办理结算入账,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10.3如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毁损,卖方应协助办理进项税发票认证抵扣相关事宜。
11、双方权利和义务
11.1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1提供材料的供应计划:买方提前 天向卖方提供下批次材料供应计划。临时增减供应计划的,提前 天向卖方提供供应计划。
11.1.2提供材料的交货地点、质量要求、结算方法、支付方法、工程大概进度等卖方应该知道的信息。
11.1.3收货后,及时给卖方签收并出具签收单据。对到场的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材料,有权拒收。
11.1.4确保施工便道、场地满足供应材料的基本条件,并对卖方的供应行为积极配合。
11.1.5负责货物的验收、质量抽检工作。
11.1.6按时配合卖方办理结算手续。
11.1.7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11.1.8享有对卖方的督办权。
11.2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1.2.1卖方应在材料送达 小时前以本合同7.1条款约定的方式将合同号、材料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通知买方授权代表。
11.2.2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保质、保量,确保材料送达交货地点。
11.2.3货物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买方收货。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买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买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
11.2.4买方提出异议时,积极配合处理。
11.2.5按照买方要求免费提供相关材料的技术支持、信息支持。
11.2.6及时联系买方办理结算。
11.2.7按国家、地方政策及其他任何政府行为等规定,对货物供应有时间、数量、手续等要求的,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告知买方。否则,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或提出任何费用请求。
11.2.8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人员、材料、设备、工具等购买财产保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材料装、运等整个供应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卖方承担费用和责任。
11.2.9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导致买方作为共同被告或发生其他有损买方利益的事宜,由卖方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不限于买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买方承担的全部费用等。买方有权从当期应支付卖方货款、扣留的卖方各类保留金、卖方提交的履约担保中及时收取违约金,不足部分由卖方及时补齐。
11.2.10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买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卖方应配合买方完成相关工作,若买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买方可通知卖方终止本合同并按卖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
12、质量保证金及保证期
12.1质量保证金办理:按结算金额 %的材料款做质量保证金。
12.2质量保证期:在该批次材料交货验收后 个月作为该批次材料的质量保证期。
12.3质量保证金支付:在该批次材料质量保证期满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 天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卖方(无息)。
12.4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
13、履约担保
13.1卖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提交人民币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额度为本合同金额的 %。履约保函应为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按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开具)。
13.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
13.3因卖方原因导致材料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13.4履约担保到期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一个月内退还(无息)。
13.5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14、质量事故
14.1卖方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质量事故: 。
14.2卖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材料造成施工停工,而导致的质量事故: 。
14.3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如卖方发生以上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由此造成的价差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15、违约责任
15.1卖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买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买方按停止供应材料货款总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
15.2卖方不能及时供应材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 元/次。
15.3卖方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提出涨价的要求,否则将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及工期延误等损失。
15.4卖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 元/次。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卖方承担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业主、监理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处罚相应罚款数额、工期延误等损失),同时卖方还应承担全部货款总额 %的违约金。
15.5卖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卖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买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卖方承担相关责任。
15.6若卖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如质监、交通、住建等部门)或业主单位列入不合格名录或黑名单(无论是否在本项目上被抽查到不合格),应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要求退货等措施,如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赔偿。
15.7如卖方违约,买方保留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买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担保或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支付。
15.8如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买方支付工程款,买方可相应调整对卖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此情形不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放弃因此向买方主张利息和违约责任的权利;如业主按时且足额向买方支付工程款,买方逾期向卖方支付货款或逾期返还保证金的,则按照合同订立****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承担逾期利息的违约责任。
16、知识产权
16.1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提供给卖方的图纸、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买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买方,卖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6.2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指控,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买方承担的索赔人所主张的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16.3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7、保密
17.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17.2未经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17.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7.3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17.1及17.2条长期有效。
17.4如卖方违反上述条款使用买方提供的信息,卖方应承担有关赔偿费用和一切法律责任。
18、节能环保
18.1卖方承诺:卖方的生产(经营)行为和本合同中的所有产品(材料)是符合中国相关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的,卖方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买方无关。
18.2卖方声明:(1)本合同项下材料属于□/不属于□危化品;(2)本包装物属于□/不属于□固体危废。涉及油漆、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时,买卖双方需单独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并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18.3卖方应提供采购货物的环保证书(如绿色建材认证、LEED认证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材料。卖方应随货提供货物的环保合规证明、生产厂家环保资质等文件。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环保抽检,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若检测合格则由买方承担。
18.4卖方应优先选择新能源车辆运输,按属地要求向买方提供碳排放核算报告或长距离运输减排方案(如需)。货物包装优先使用可回收或可降解材料,使用不可降解塑料泡沫需符合使用区域要求,包装回收率按照属地相关要求执行。材料包装物回收: 。
18.5卖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环保法规及买方的相关规定,注意保护环境。卖方应对货物的环保性能负责,由于材料环保不合规造成环境污染等负面事件引发行政处罚或负面通报的,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物资进行退换,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环保整改期间暂停支付相应款项。
18.6卖方需配合买方披露项目环保相关信息,提供必要的环保数据支持绿色建筑评价申报(如需)。
18.7买方主合同履行完毕后多余材料的回收与费用负担:
18.7.1 。
18.7.2 。
19、安全生产、职业健康
19.1卖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准。
19.2卖方应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关于产品安全可靠性、技术参数的相关规定,验收时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安全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合格产品,由卖方承担运输、检测等费用并赔偿买方损失。
19.3卖方不得向买方提供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产品。产品有有效期规定的,卖方应保证产品在有效期内。
19.4卖方负责产品正式交付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保证在产品供应过程的安全作业并承担责任和义务,若发生致人伤亡、机具设备损失的事故,由卖方负责。
19.5卖方有义务提供书面材料告知买方所供应材料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材料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并对买方进行安全方面交底,提出保障使用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19.6卖方需按合同约定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如安全工程师、环保专员)(如需),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需达100%;未按约定配备的,买有权按每日合同总额0.5%收取违约金,连续超3日未整改的暂停支付款项。
20、不可抗力
20.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20.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20.3因卖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卖方违约责任。
20.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21、合同的变更、解除、转让
21.1合同的变更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1.2合同解除
21.2.1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卖方交付材料的质量不符合约定;
(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材料,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3)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21.2.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未交付的材料、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材料、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2.3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
21.3关于合同权利的转让
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否则卖方应按照转让债权金额的2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22、廉洁约定
22.1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对方索要回扣等物质或非物质利益。
22.2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对方人员给予的金钱及其他财物;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处理业务有影响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
22.3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满足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要挟和刁难对方。
22.4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应及时向对方领导或纪检监督部门投诉。
22.5 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其他不正当经济往来。
22.6买方发现卖方采用不正当手段对买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其他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卖方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2.7买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
卖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
22.8如双方签署有廉政协议,应符合廉政协议约定。
23、争议的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以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买方法人机构所在地(石家庄市长安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向约定的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3.2在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继续执行。双方同意因争议解决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均由卖方承担。
24、其他
24.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收货文件均需要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4.2本合同卖方加盖实体印章,买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卖方接受以下关于合同签字盖章形式及步骤等的约定,并认可买方电子合同专用章及电子合同的效力。
24.3本合同的签订步骤为:(1)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打印纸质文本;(2)纸质合同文本由卖方在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印章和骑缝章;(3)买方在纸质合同文本中的指定位置签字,并留存纸质合同文本;(4)买方将卖方签字盖章、买方签字的纸质合同文本扫描成电子版并上传电子印章系统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5)买方通过指定邮箱将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的电子合同发送至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卖方电子邮箱,买方邮件进入卖方指定邮箱收件系统,无论卖方邮箱错误被退回或卖方拒收,均视为电子合同发送成功并已被卖方接收。
24.4买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的时间为本合同订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订立时即生效。合同变更、解除以及办理结算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均适用上述条款的约定。
24.5双方对合同文本的约定内容有争议时,按以下顺序解释:(1)买方留存的买方签字、卖方签字盖章的合同纸质文本原件;(2)买方电子邮箱留存的向卖方指定邮箱发送的电子合同文本;(3)卖方留存的买方签字、卖方签字盖章的合同纸质文本原件。
24.6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供货完毕且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
24.7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24.8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 份,卖方 份。
25、合同附件
25.1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技术规格书(如有)
附件2:中交三公局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附件5:廉政协议
(以下无正文)
卖方声明:买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加粗字体条款),并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 授权签约代表(签字)
附件2:中交三公局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
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
项目部公章不得用于签订合同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类(战略合作协议和具体业务合作协议)、投资类、金融融资类、借贷类、保险类、担保类、信息化类、不动产购买和销售类、材料采购和机械设备租赁类合同等。
所有项目部超出上述范围使用其公章签订合同的,该合同无效,合同相对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知悉其中的风险,造成损失由合同相对方自行承担。
合同相对方:我方已知悉(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合同相对方: (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授权给个人)
致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单位”)注册地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本公司/本单位谨授权 (其签字真迹如下所示)(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本单位正式合法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本单位处理 合同谈判、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接收和签署文件、结算、财务支付签认、以本单位的名义缴纳增值税和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处理一切与代理事项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 合同谈判、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
2. 接收和签署文件 ;
3. 结算、财务支付签认;
4. 以本单位的名义缴纳增值税和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处理一切与代理事项的相关事宜 。
......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正反面 身份证复印或扫描件正反面
附件4: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合规保护标准条款
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
(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
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三、持续义务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
九、审核权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费用
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调查通知
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
附件5:廉政协议
廉政协议
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物资采购供应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采购供应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订立本廉政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协议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违反工程建设和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应向其上级纪检监督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或按本协议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甲方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及婚丧喜庆等活动中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或个人)、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施工方车辆。
(六)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分包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不得要求乙方安排亲友工作。
(七)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住房装修、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及婚丧喜庆等活动中提供资助或方便等。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乙方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钱物、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
(六)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的亲友安排工作。
(七)乙方不得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按照职权,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10%作为违约金,并将其不良行为纳入分包商信用评价定级,同时建议乙方上级纪检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五条 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督部门可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若乙方无上级纪检监督部门,则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有权单独检查,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办理结算完毕时止。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上级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若乙方有上级单位,送该单位纪检监督部门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第四章 供货要求
询价单位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物资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 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询价单位和报价人或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询价单位可根据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概况进行介绍,以使报价人更清晰地了解供货的总体要求和相关信息。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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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包件1 |
钢护筒 |
吨 |
150 |
和平路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
2026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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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要求:国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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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收方式:提供检尺及点数计量,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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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算周期: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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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周期: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后 30 天,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 70 %的货款,待该批次结算款第一次支付后的 60 天支付该批结算材料价值 27 %,…以此类推,直至该批次结算款支付完毕,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如因买方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买方支付延迟,卖方给予一定的理解与支持。 |
||||||
|
5、支付方式:网银转账支付;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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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范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数量增减提出异议。3、投标报价分出厂单价、运杂费、安装费(运杂费含运费、中转库费用、出库装车费及中转库至工地等费用 |
||||||
三、质量标准
合同项下交付的物资和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在工程施工中,如果所引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规范有修改或新颁布,应由甲方决定是否引用新标准或新规范,对此乙方应予以理解并承担风险。
四、验收标准
1.乙方应随每批物资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
3.物资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4.甲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但并不解除乙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5.甲方应在货到现场 日内(使用前)对物资进行抽样检验,样品须经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退货、更换,或者根据甲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和相关责任。
6.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拒绝接受到货产品与检验报告和证书不符的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相关服务要求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四、分项报价表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报价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七、技术支持资料
八、相关服务计划
九、信用承诺函
十、其他资料
一、报价函
(询价单位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询价项目询价文件的全部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报价总报价(其中,增 值税税率为 )提供 (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
行义务。
2. 我方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5)分项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报价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8)技术支持资料;
(9)相关服务计划;
……
报价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报价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 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询价项目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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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询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报价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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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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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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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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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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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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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价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报价人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四、分项报价表
1. 分项报价表说明
固定报价格式
1.1 报价人应按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的分项报价表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1.2 报价报价为物资的到站含税总价,包括材料费单价、运杂费、……等(根据实际补充费用组成)及税率或征收率。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完成报价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1.2.1 材料费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固定价合同报价人报出的材料费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
1.2.2 运杂费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询价单位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按询价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1.2.3 税率或征收率,是报价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
1.3 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询价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2. 分项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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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和平路项目 |
询价编号:2026-6-和平路-20-钢护筒 |
货币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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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 数量 |
材料费单价 |
运杂费 |
其他 |
综合 单价 |
报价 合计 (含税) |
税率或征收率% |
承诺账期 |
交货 地点 |
运距(km)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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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2+3+4 |
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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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护筒 |
吨 |
150 |
和平路指定施工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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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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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增值税总价 (大写) |
含增值税总价 (小写) |
||||||||||||||||
|
备注:1.表中的报价均为含税价格,税率或征收率单独填写。 2.表中其他费用包含: 、 、 。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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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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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名称: |
询价编号: |
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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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备注/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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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材料费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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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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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人工费小计 |
||||||
|
三 |
加工费小计 |
||||||
|
四 |
管理费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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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利润小计 |
||||||
|
六 |
运杂费小计 |
注明运输方式和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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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其他费小计 |
||||||
|
综合单价(含税) |
|||||||
|
八 |
税率或征收率(%) |
||||||
注:
1. 报价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但须逐项列明材料费的物资名称。
2. 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
3. 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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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名称 |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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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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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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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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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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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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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须知要求报价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 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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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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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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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营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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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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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物资制造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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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须知要求 报价物资制造商需具 有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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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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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报价人应根据报价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纳税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2.境内报价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如果报价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报价物资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报价人应根据报价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物资(非定制物资),报价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报价人履约能力的因素。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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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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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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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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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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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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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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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及报价人履 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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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注: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体现签约单位及合同数量页),具体年份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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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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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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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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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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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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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合同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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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报价人履 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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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注: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本表应包含所有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报价物资合同,包括正在供应、已签订合同协议书即将供应或已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意向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所有项目。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六)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六、报价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七、技术支持资料
1.质量保证能力:
2.产品技术指标和性能:
3.技术及研发能力:
4.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备注:以上四条为综合评估法必须提供的资料;第1项、第4项为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提供资料。可以根据物资特性增加要求。
八、相关服务计划
1.***网络:
2.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提示: ***网络搜索并复制或摘抄,极易造成投标文件内容与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雷同,以免在评标过程中被判定为围标串标!
备注:以上为综合评估法必须提供的资料;第2项为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提供资料。
可以根据物资特性增加要求
九、信用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样本)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
(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
(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报价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
(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
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
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
(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十、其他资料
中交三公局项目部用章告知单
据中交三公局《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授权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与中标单位签订、变更、解除合同、办理结算及签署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所用印章为中交三公局电子合同专用章,项目经理部公章不得用于上述文件的签署。双方合同、结算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在加盖中交三公局电子合同专用章后方具有法律效力。
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明确同意上述签署方式。如中标候选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上述签署方式,我方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后明确表示不同意以上签署方式,将视为中标单位违约,我方有权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
我单位 (单位全称)自愿参与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东北区域老旧厂区配套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工程联合体一工区经理部的投标,已研读并充分理解上述告知单的内容。我单位郑重承诺:一旦我单位中标,明确同意贵司项目经理部与我单位签订、变更、解除合同、办理结算及签署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采用中交第三公路工程
局有限公司电子专用章签署。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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