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小区物业公司公开招投标项目采购项***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002-00964
项目名称:****小区物业公司公开招投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91028.92
最高限价(元):1491028.92
采购需求: 查看
****小区物业服务需求
一、基础条件
1. 物业管理区域:南门****小区(不含临街商铺),建筑面积 102006.3 平方米,居民 1468 户。
2. 签订规范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承接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验收手续齐全。
4. 明确项目经理、客服、保安、保洁、维修最低配置,管理人员与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5. 有基础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6. 设服务接待点,工作日接待≥8 小时,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24 小时电话 30 分钟内响应,一般咨询当日回复,紧急事项立即处置。
7. 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投诉流程、维修时效在公示栏公示,业主群同步。
8. ****小区相关验收。
9. 按要求完成管理权移交,移交时附带设施设备台账、业主清册、维保记录、钥匙清单等完整档案。
二、公共秩序维护
1. 门岗整洁,人员统一着装,主出入口 24 小时值勤。
2. 交接班规范,做好园区巡查与记录。
3. 危险部位设置基础安全警示标识。
4. 监控室 24 小时值守,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记录留存。
5. 定期消防培训,每日消防巡查,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器材可用。
6. 维护园区交通与车辆停泊秩序。
7. 劝导违规养宠行为,必要时上报主管部门。
三、保洁服务
1. 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日清扫 1 次;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每月擦拭 1 次。
2. 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垃圾随产随清。
3. ****楼道、电梯每日清扫 1 次;扶手每月擦洗 1 次。
4. 合理布设垃圾桶、果皮箱,实行垃圾袋装。
5. 生活垃圾每日清运 1 次,垃圾桶无溢桶、无堆积,每月清洁 1 次。
6. 公共区域玻璃每季度擦洗 1 次。
7. 及时清理主路、干路积水、积雪。
8. 定期保洁巡查,清理乱悬挂、乱贴乱画、乱堆放。
9. 建立消杀制度,按季开展消杀,控制鼠、蟑、蚊、蝇孳生。
四、公共区域维修
(一)维修范围
1. 负责房屋共用部位小型维修养护。
2. 负责共用设施设备小型维修、养护与运行管理。
3. 负责园区附属设施小型维修养护。
(二)服务要求
1. 业主报修灯、门铃、单元门等,3 日内完成。
2. 下水堵塞、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接报后尽快到场,联动相关部门处置。
3. 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检查屋顶、外墙、楼道等,及时处理渗漏、损坏问题。
五、绿化养护
对公用绿地、花木进行基础养护、浇灌、除草,保持绿化基本完整、无枯死倒伏。
六、装饰装修管理
****小区装修管理,签订装修协议,告知装修须知,劝阻违规装修,维护公共秩序与设施完好。
七、业主服务与整改配合
1. 及时处理业主合理诉求,提供基础服务。
2. 配合社区及上级部门检查整改。
八、档案资料管理
规范管理业主信息、设施设备图纸、维修记录等物业档案资料。
九、考评管理办法
(一)缺陷处罚
1. 未按标准落实道路、绿化带清扫,果皮箱 / 垃圾箱溢桶、堆积,每次罚款 200 元。
2. 员工上岗未按要求着装、服装不整洁,每人每次罚款 200 元。
3. 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造成安全隐患,每次罚款 500 元。
4. 员工在园区内打牌、喝酒、赌博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立即更换当事人。
(二)解约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1. 乙方不按合约履行管理职责,拒不执行任务。
2. 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发生亡人或财产损失 5 万元以上事故。
3. 发生群体性滋扰事件,严重干扰生活秩序、损害甲方声誉。
4. 员工从事邪教、反动宣传等行为,未及时有效处置。
十、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一年;****小区管理权,服务期按实际移交时间截止,物业费按实际服务月份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一年;****小区管理权,服务期按实际移交时间截止,物业费按实际服务月份结算。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08时00分至2026年09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开标地点:****中心(****路****号辽阳市政府A****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投标文件为以任意一种方式,如U盘、光盘以及电子版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投标人在投标的***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阳市白塔区南门街道办事处
地 址:****路****
联系方式:136****1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阳市白****中心(****中心、****中心)
地 址:****路****号
联系方式:0419-***6396
邮箱地址:29****@****.com
开户行:辽沈银行辽阳通信支行
账户名称:辽阳市白****中心
账号:10000324010102041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溪桐
电 话:13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