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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及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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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09-21 |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000-53243
二 、 项目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及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及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昌源旅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皇姑****街****号G4A栋4门
中标(成交)金额:98(%)
评审总得分: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及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及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C15030300出租车客运服务)
服务范围:4条通勤线路、3条摆渡线路,同时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用车(现场教学、企业实践、技能大赛、迎新、征兵体检、学生活动)、临时用车(企业招聘、来访接待、访企调研、考试培训会议、教师慰问)。 1.通勤模式服务 2.日常租赁模式服务
服务要求: (一)车辆要求 1.通勤A、D线路为不少于48座大客车,通勤B、C线路为35座及以上大客车。 2.供应商所提供使用车辆保证车况良好且全部为8年内购置的自有车辆。 3.投入运营车辆为主流封闭式空调客车;车辆投入使用8年以内,行驶里程低于 10 万公里;空调制冷可达到 20℃以下,供暖达到 23℃以上。需配置通勤班车不少于 4 台,摆渡车辆不少于3台(投标时,要求供应商提供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可随时调度临时用车不少于10 台。 4.严禁提供以下5种情况车辆:①未经审验合格车辆;②已报废或延期报废车辆;③未投保车辆;④车辆所有人身份不明车辆;⑤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5.供应商充分具有在租赁车辆发生故障时,及时调度备用车辆,满足采购人通勤车辆正常运行的能力。 (二)驾驶员要求 供应商须配专职驾驶员,服务驾驶员是责任心强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A1驾驶证和国家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行驶中安全礼让、平稳运行;统一着装、仪容整洁、举止文雅、精神饱满、热情服务;近5年无较大交通责任事故。须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投标时,要求供应商提供驾驶员驾照2页4面复印件或电子驾照截图、身份证正反面,从业资格证、劳动合同及无违法事项的承诺) 驾驶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具备大客车驾驶经验; (2)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3)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4)近五年内均无重大事故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7)驾驶过程中,司机不得吸烟。 (8)司机要保障良好的服务态度,不得与乘客发生冲突。 (9)司机在校期间,应自觉遵守校内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司机休息室内使用炊具烹饪食物。 (10)驾驶过程中,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11)专职驾驶员要保持通勤车况良好、车内卫生整洁,服从采购人管理,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关于通勤车管理的所有相关规章制度。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第三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司乘座位险(50万元)。 2.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涉及到的一切财产、人身赔偿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有人员伤亡等损失,供应商应先垫付费用,其他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车辆及车辆档案及配备的驾驶人员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登记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车辆合格证》、驾驶人员驾驶证等。 4.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在租赁车辆车辆车身粘贴采购人提供的宣传用的宣传标识; 5.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司机服务质量有问题时,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司机。 6.根据乘车人数变化,在不超过100公里/天的行程范围内,采购人有权随时调整通勤线路及站点,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7.纪律监督:本项目已经完成学校纪委事前报备,采购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严禁转包分包,采购资料完整归档。 (四)违约责任 1.如因供应商原因不能按时发车且没有应急车辆替代,供应商应至少提前2小时通知到采购方负责人。采购方除扣除当天通勤租赁费用外,供应商还需赔偿采购方1000元/台用于支付采购方员工乘坐出租车上班的费用。 2.因供应商原因出现2次以上不能及时发车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供应商出现3次以上不能提供日常租赁服务用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严格执行技术需求中的违约罚则,出现多次晚点、无法发车、车辆不达标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扣除服务费、解除合同。 (五)日常租赁 1.日常租赁服务主要指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用车,以及去往省内阜新、丹东、****城市用车。
服务时间:本项目意向服务期3年,合作方式采取1+1+1的模式,即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65日,合同期满后,如果双方合作良好,可以续签合同,最长续签合同时限不得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情况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规范,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艾红梅、周延学(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及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基数为本项目预算金额,服务费按3年收取,即代理服务费金额×3年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
地 址:沈阳****路****甲5号
联系方式:024-****4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街****号
联系方式:024-****8333转8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张彬、窦鑫
电 话:024-****8333转8131
十、附件
采购文件: 7.磋商文件-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及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澄清.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通勤车及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昌源旅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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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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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105/4p2NwqABMqitpwL5hwn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