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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山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设班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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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6-10-09 |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122-00356
二 、 项目名称:盘山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设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供应商名称:盘锦坤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顾家村
中标(成交)金额:195,800(元)
评审总得分:91.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服务类
名称:盘山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设班(C02060000培训服务)
服务范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高素质农民70名(水稻1-4班)。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分综合素养培养、水稻种植领域专业能力提升和能力拓展实训三个模块设计教学计划,按照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编制水稻专业种植培训课程。每期培训班不少于40学时(详见下表),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绩效考评、线上评价、典型案例提炼与宣传、工作总结等培育任务,全部培训任务须在2026年11月底前完成,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育对象满意率达到90%以上,训后对参训学员开展跟踪服务1年。 培训 层级 总学时 培育形式 课程体系及学时分配 天数 综合素养 专业技能 能力拓展 合计 县级 ≥40学时 课堂教学(线下) ≥ 2学时 ≥10学时 ≦4学时 ≥ 16学时 ≥5天(不含报到和返程) 课堂教学(线上) ≦ 2学时 ≦4学时 ≦ 6学时 实践教学 ≥14学时 ≥14学时 交流观摩 ≦ 4学时 ≦ 4 学时 合计 ≥ 4学时 ≥28学时 ≦ 8学时 ≥40学时 特殊要求: 1、为了高质量完成培育项目各项要求,确保国家投入资金充分发挥培育效果,将农业主管部门认定具备高素质农民培育资质的培训机构纳入投标范围,与中小微企业和其他符合农民培育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一同参与投标,从中评选优秀的培育机构开展培训; 2、中标供应商设有培训场所(自有的培训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以上材料出具复印件); 3、履约服务期间,甲方将派驻工作人员抽查乙方培训情况,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为学员提供教学书籍,负责食宿,提供交通工具,学员的食品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高素质农民70名(水稻1-4班)。按照《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要求,分综合素养培养、水稻种植领域专业能力提升和能力拓展实训三个模块设计教学计划,按照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相结合的培训形式编制水稻专业种植培训课程。每期培训班不少于40学时(详见下表),能够保质保量完成集中授课、实训考察、线上培训、模拟教学、绩效考评、线上评价、典型案例提炼与宣传、工作总结等培育任务,全部培训任务须在2026年11月底前完成,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育对象满意率达到90%以上,训后对参训学员开展跟踪服务1年。 培训 层级 总学时 培育形式 课程体系及学时分配 天数 综合素养 专业技能 能力拓展 合计 县级 ≥40学时 课堂教学(线下) ≥ 2学时 ≥10学时 ≦4学时 ≥ 16学时 ≥5天(不含报到和返程) 课堂教学(线上) ≦ 2学时 ≦4学时 ≦ 6学时 实践教学 ≥14学时 ≥14学时 交流观摩 ≦ 4学时 ≦ 4 学时 合计 ≥ 4学时 ≥28学时 ≦ 8学时 ≥40学时 特殊要求: 1、为了高质量完成培育项目各项要求,确保国家投入资金充分发挥培育效果,将农业主管部门认定具备高素质农民培育资质的培训机构纳入投标范围,与中小微企业和其他符合农民培育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一同参与投标,从中评选优秀的培育机构开展培训; 2、中标供应商设有培训场所(自有的培训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以上材料出具复印件); 3、履约服务期间,甲方将派驻工作人员抽查乙方培训情况,如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为学员提供教学书籍,负责食宿,提供交通工具,学员的食品安全、住宿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主体培训,训后开展不超过一年的跟踪服务。(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冰峰、王莉莉(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标准收取。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3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街****号****楼
联系方式:0427-***7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427-***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女士
电 话: 0427-***8899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盘山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常设班.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001
供应商名称:盘锦坤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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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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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105/0RkkH6EBLRKCxEZf7S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