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6年8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4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告知承诺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75****69(****中心)、7892759(同安生态环境局)
传 真:0592-***0049
通讯地址:****路****号****大厦
邮政编码:3611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年产100万双休闲运动鞋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厦同环审[2026]27号 |
2026-7-24 |
附件下载:
1. 厦门市同安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00万双休闲运动鞋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同环审[2026]27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fzzhaobiao.com/view/10160/Xi-T6p8Bni4p5U9Xhr2U.html
微信在线客服